长期以来,理论上对园本教研的关注由于缺乏对教研制度建设的探索而多注重对教研活动的经验描述,这不仅限制了优质幼儿园教研活动经验的推广,而且使得教研活动在实践中无章可循,进而流于形式。可见,探索幼儿园教研制度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幼儿园教研制度建设的出发点是为教研活动提供一套切实可行的行为规范模式,使教师在园本教研活动中明确为什么做?做什么?怎么做?以实现对幼儿园教研工作的精细化管理,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幼儿园教研主体主要包括教师、教研组长和教研群体。以制度建设为平台,借“制度建设”之力,促进教研模式从“要我研”向“我要研”转变,从专家引领到组长引领转变,从个体研究到群体研究转变,能够最大限度地提升教研主体开展教研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一、通过制度建设促使教研模式从“要我研”到“我要研”的转变,提高教师的积极性

传统的教研活动中,教师往往被动地接受上级分配的任务,形成了“孩子跟着老师走,老师跟着园所走,园所跟着上级走”的局面,这种研究既脱离幼教一线实际,同时也剥夺了教师研究的主动权,教师根本谈不上享受研究的乐趣,而是视“教研为额外的、枯燥而无意义的写作任务”。因此,教研制度的设立必须充分考虑教师在教研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及其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促使教研模式从“要我研”到“我要研”的转变,凸现教师在教研活动中的主体地位。

(一)教育叙事研究制度

幼儿园可以从叙事研究切入,培育教师的问题意识、研究意识、学习意识与反思意识。建立教育叙事研究制度就是要创设条件,让教师能说出自己发现的、隐含教育问题的真实故事,以此反思自己的教育教学,剖析自己教育教学中的缺陷与不足,从而能够清晰地审视自己、关注幼儿,并获得调整以后教学行为的清晰思路,最终达到提高教育质量的目的。这种制度具有以下特点:1、问题的提出者是教师。教育叙事研究制度规定,教学研究的问题应是教师在自身实践中切身感受到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教师自己提出、自己设计的问题,研究的成果要能够运用到教学实践中去,并能有效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师发展。2、活动的组织者是教师。教育叙事研究制度明确提出每次活动的组织者是教研组长或一线教师,业务园长和保教干事是活动的支持者和服务者。3、资源的共享者是教师。教育叙事研究制度对教育叙事交流组织的要求体现了教师成为资源共有者的思想,如要求交流方案提前一周告知、交流前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查找的资料群体共享、提炼出的教育经验群体共享等。通过组织者的有效引导,教育叙事研究制度有助于构建合作的、民主的、开放的教研氛围,从而有利于确立教师主体的研究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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