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县(市)以上摄影作品展和报刊发表多次,可自动获得认定。

14.民间美术

刺绣

创作或复制10件刺绣小品(如枕顶、荷包、手绢、鞋垫、袜底等),掌握三种以上的常用针法(如平针、缉针、打子针、十字挑花等),运用这些针法表现特定的形象,作品能体现出刺绣艺术的基本要求与艺术特点。

编结

掌握一种材料的加工与编结方法(如竹、柳、藤、草等),运用这些方法制作造型;利用一种以上材料编结10种小型造型,可以是艺术形象,也可以是器物造型(如筐、篮、盒、篓、笼等)。作品能体现出编结工艺的基本要求与艺术特点。

塑型

掌握泥土、石膏、软陶等塑型材料的性能,发挥材料的特性表现艺术形象。捏塑10件或制模翻印5件立体的艺术形象。作品能体现出民间塑型艺术的艺术特点。

彩扎

掌握彩扎的基本构成,扎制骨架的材料可以是竹、木、金属丝,也可以是新型材料,用这些材料合理构成基本型,再裱糊彩绘。扎制三种造型(如风筝、灯笼、建筑模型等)中的某一种10件以上,作品能体现出民间扎制工艺的基本要求与艺术特点。

印染

掌握染料和颜料的基本性能,调动材料的特性,完成印染创作。用扎染、蜡染或其他防染技术完成10件单色面料的装饰纹样,或者制作纸版或丝网版完成两件三色以上的纺织品印花。作品能体现出民间印染工艺的基本要求与艺术特点。

剪纸

掌握剪或刻的基本技能,熟练运用剪纸的语汇来表现形象。自行设计并剪刻20件剪纸作品。作品能体现出民间剪纸艺术的基本要求与艺术特点。

针织

掌握直针或钩针的使用方法和一种针具三种以上的针法。用直针或钩针织造10件以上带有装饰纹样的小品(钩针如茶杯垫、枕巾、沙发巾、窗帘等,直针如手套、袜子、帽子、衣物等),针织作品有一定的工艺水平和艺术修养。

二、音乐表演类

1.钢琴

较为系统地练习了三个升降号(含)以内的大小调音阶、琶音,并能看谱较完整地演奏《车尔尼流畅练习曲849》中至少3首作品;能够较正确地掌握钢琴弹奏的一般要求和方法,如:手型、放松、下键、连奏和断奏、踏板运用等;能够弹奏复调和奏鸣曲作品,要求:演奏完整、读谱及速度与节奏准确、有表情地演奏并基本能表现作品风格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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