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关于规范幼儿园大班语言、数学领域教学

 防止“小学化”倾向的实施意见

一、语言领域

1.不可以在幼儿园开展拼音教学和书写拼音字母。

2.在绘画和游戏中做必要的书写准备,不可以开展笔画写字教学。可以通过把虚线画出的图形轮廓连成实线等游戏,促进手眼协调,帮助幼儿学习由上至下、由左至右的运笔技能。鼓励幼儿学习书写自己的名字。要提醒幼儿写画时保持正确姿势。

3.应在生活情境和阅读活动中引导幼儿自然而然地产生对文字的兴趣,不可以用机械记忆和强化训练的方式开展识字教学。

4.在理解内容的基础上,有意识地引导幼儿欣赏或模仿文学作品的语言节奏和韵律。不可以让幼儿盲目跟读背诵故事、散文诗或古诗。

二、数学领域

5.通过实物操作或其它方法进行10以内的加减运算。通过实物操作引导幼儿理解数与数之间的关系,并用“加”或“减”的办法来解决生活中的问题,不可以举行口算比赛。

6.不准教笔算、珠心算等超越幼儿园教学的内容。

7.结合日常生活,为幼儿提供用数学解决问题的机会,通过“生活化”的游戏、实际操作等途径开展学习空间方位、时间、人民币等内容。避免简单的说教,严禁单一的书面练习。

8.通过把虚线画出的图形轮廓连成实线等游戏书写数字“0-10”,培养良好的书写兴趣和书写习惯。不可以重复的练习以强化幼儿书写技能。

三、发展评价

9.鼓励家长与幼儿园合作,利用平台交流沟通、共同促进幼儿的发展。不可以给幼儿布置家庭作业。

10.在观察的基础上对幼儿进行过程性评价,通过分析幼儿学习兴趣、学习行为、学习习惯等学习品质制定下一步的教育计划。不可进行任何形式的知识性测验和考试,切忌用测试结果来评价幼儿。

 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4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