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育学科是以音乐艺术为基础,同时又兼跨音乐美学、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综合性学科。幼儿音乐教育是在教幼儿学习音乐的过程中进行的教育工作,它是人一生中最早的音乐教育。在学前教育阶段,我们可以通过音乐教育发掘幼儿的潜能,塑造幼儿健康活泼的个性,促进幼儿全面和谐的发展。

一、幼儿音乐教育的主要特点

1、幼儿音乐教育必须符合教育学、心理学的科学规律

幼儿音乐教育必须以幼儿发展的生理、心理特点,幼儿教育的原则、方法等基本理论为指导进行教育工作,违反这些带有规律性的问题,教育工作或事倍功半,或收效甚微,甚至给幼儿带来心理、生理上的损伤。譬如:同样一首歌曲,一位音乐技能技巧纯熟,熟悉幼儿年龄特点,按照正确的教育原则、方法对幼儿实施教育的老师,会教得又快又好;反之,一位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老师,就教不到点子上,自己干着急,幼儿学不会。譬如:一位老师教幼儿舞蹈,要求幼儿做出优美挺拔的舞姿,她提醒幼儿把重心放在右脚上,右脚在前,由于她熟悉幼儿思维具体形象和善于模仿的特点,所以她边说边做,语言生动形象,示范具体直观,幼儿委快就学会了这个动作,而且姿势优美挺拔。另一位不懂儿童心理特点和幼儿教育基本原则的老师,当众指责一幼儿“左”嗓子,唱歌难听,挫伤了孩子的自尊心,打击了他学唱歌的积极性,这个孩子从此再也不愿唱歌了。还有一位老师掌握了因材施教的原则,他认真调查了解到儿童唱歌音不准的原因,针对某一孩子由于音域偏低,在集体唱歌时音域与其他小朋友不合,有些较高的音唱不准,于是老师为他安排单独唱歌的机会,有些较高适合他的音域的调,为他定调唱歌,解决了他唱歌的具体困难,调动了他学唱歌的积极性,增强了学习的自信心。

2、通过对音乐艺术的情感体验和审美感受向幼儿进行教育是音乐教育的主要特点

音乐教育与其他科目一样,有向幼儿进行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教育的能力。各个科目只有在充分发挥其科目特点的基础上,才能各有所长地发挥其教育作用。而音乐教育的主要特点是通过音乐作品给人以情感体验和审美感受这样一条音乐艺术途径,来完成它的教育任务。

音乐审美感受是使儿童在学习音乐过程中,通过感知音乐作品的艺术美,在情感上产生共鸣,获得美的感受,从而识别作品中所反映事物的美与丑、悲与喜、崇高与卑下而领悟到事物中的是非、正误、美丑。音乐作品的艺术美包括旋律美、节奏美、和声美和演唱演奏中的音色美。作者在音乐作品中反映客观的同时,总是表达着作者对该事物所持有的鲜明态度。儿童音乐作品以反映儿童生活中富有情趣的、积极向上的、健康活泼的思想情绪为主,同时表现出这些思想情绪背后所隐藏的称颂、赞扬、关心、同情、鼓舞、帮助等鲜明的态度。有的音乐作品也出现丑恶的反面形象,这些反面形象对正面形象起反衬作用,让儿童在比较中鉴别,更容易识别美与丑、是与非、正与误。音乐艺术不是靠直接的说理,而是以生动感人的艺术形象激励人的感情,给人以启示,发挥其感染教育作用,使人领悟其教育内涵。譬如:教儿童学唱《一分钱》(潘振词曲),歌曲的教育意义是进行拾金不昧的品德教育,但是歌曲中没有直接说出拾金不昧的词句,而是以富有天真纯朴的儿童语气、音调的旋律、愉快的情绪,唱出了小朋友把拾到的一分钱交给警察叔叔,警察叔叔拿着钱对他点头赞扬的具体情节,塑造了这样一个生动感人的节术形象,给儿童以启示,使他们领悟到不是自己的东西就不能要,把拾到的东西,即使是最少的钱——一分钱,交给警察叔叔是对的,是一件令人愉快的好事。这样的激励情感的教育作用,往往比直接说教更能深入人心。在音乐教育中,无论是进行思想意识、情绪体验、品德行为等方面的教育,还是进行知识技能、认识理解方面的教育,都需要通过审美感受的途径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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