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3月20日上午,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将原第十四条第二项“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标志着群众期盼已久的“单独两孩”政策在四川正式实施。

据悉,四川“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符合“单独两孩”政策自愿不再生育的家庭将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家庭的奖励政策。而在新政实施前生育的,属于违法生育行为,将按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为了提高办事效率,四川省人口计生委制定了“本人申请、村(居)证明、乡镇(街道)审查上报、县(区、市)审批发证”的简易工作程序,全面推行单独家庭申请再生育网上预约,实现申请、核查、审批、发证全程网络化。并且,四川省人口计生委还组织开发了“四川省计生网上便民服务平台——单独两孩政策预约审批子系统”,集申请、审批、实时动态监督等功能于一体,该系统将于 3月21日凌晨正式启动运行,符合条件夫妻可以通过网络预约申请办证。

从四川省人口计生委了解到,经测算,目前四川省单独育龄家庭有128万户,其中有生育意愿的占70%。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政策生育率由现在的 1.33上升为1.434;补偿生育总量约为73.38万人。由于人口再生产的周期性以及受家庭、生理和社会压力等各种因素影响,预计经过依法审批后,符合条件的育龄群众仅有小部分会在2014年内生育,绝大多数将在2015年到2018年期间生育。因此,四川省完全可以防范和化解生育堆积效应对总人口的影响,也不会给社会公共服务产品供给带来过大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