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是新修改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施行的第一天,该条例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人携带未满12周岁未成年人乘车的,不得安排其乘坐在副驾驶座位;携带未满4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车,应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此事,给咱陕西的家长提了个醒,请不要安排自己12岁以下的孩子在副驾驶就坐。

有关部门验证,时速50公里汽车正面碰撞时,体重20公斤的儿童在没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自身冲击力超过1吨;而时速达到70公里时,其冲击力可高达 3吨,因此安装安全座椅很重要。专家建议,3岁以下的婴幼儿乘车时应该被安置在后向式座椅里;超过4岁或体重超过18公斤的儿童,应乘坐面朝前方、座位加高的安全座椅,并以安全带固定身体的方式乘车。

去年5 月,中消协和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协会发出消费提示,提醒儿童乘车“四不宜”,即12岁以下儿童不宜坐“副驾驶”、家长不宜抱着孩子乘车、不宜让孩子在车里做游戏、不宜让孩子头部探出天窗。两协会还指出,副驾驶座位的安全带是为成人使用而设计的,即使装配有安全气囊,由于儿童肌肉骨骼较成年人脆弱得多,一旦汽车安全气囊张开,其产生的冲击力也有可能造成儿童胸部骨折、窒息或颈椎骨折等,因此12岁以下儿童不宜坐“副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