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国之宝也,民之所凭也。是啊,诚信是多么重要啊,而我却把这样宝贵的品质丢失了。

一次,邻居小弟弟眨巴着大大的眼睛,装着可怜的样子:“姐姐,好姐姐,星期天和我们一起去玩吧,你妈妈答应了。”我不假思索地说:“我妈妈答应了,当然可以了!”脸上还露出了兴奋的神情。小弟弟也咧开了嘴,“咯咯”地笑了起来。

星期六,上艺校时,周佳颖拍着我的肩:“明天去不去打羽毛球,还有免费冰激凌吃呢!还可以给你减减肥!”我犹豫了一下,我答应过小弟弟的,但是我很喜欢的羽毛球的,还有冰激凌呢!这时,我仿佛听见李小弟弟的声音,周佳颖的声音慢慢的强烈了,最后几乎听不见小弟弟的声音了,最后我姐姐巴巴地说:“好……好吧。”

星期天,我走在路上――天空不怎么蓝了,花儿也耷拉着脑袋。我孤零零的,加快了脚步,终于到了她家,我们玩得可开心了。一回到家,小弟弟就拉住我,像一个法官:“去哪了?”

“和同……学玩…….了。”我呢?就是被审问的罪犯。

“以后再也不采你了。”小弟弟愤恨地说,“我不愿意和大骗子交朋友!”

尽管我怎么和他道歉,他也不理我。

哎,因为自己的不诚信,丢失了一个好朋友,真是自作自受,自讨苦吃!我一定要改掉这个坏毛病,做一个诚信的人!

福建北路小学 四一班 王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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