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31日电 纪念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十周年会议31日在北京闭幕,经过三天的讨论和交流,会议达成并公布了《北京+10宣言》,全文如下:
团结合作,实现性别平等、发展与和平
我们,政府、政府间组织和包括非政府组织在内的民间社会的代表,值此联合国成立60周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召开10周年、联合国千年首脑会议召开5周年之际,于2005年8月29日至9月1日齐聚北京,纪念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京召开10周年:
1、高度评价妇女在实现平等、发展与和平中的作用和巨大贡献,承认妇女的多样性及其领导能力是促进发展的财富与动力;
2、重申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与其它历次世界妇女大会同是全球妇女运动的里程碑,会议通过的《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是指导妇女发展与进步的纲领性文件;
3、对十年来各级执行《北京行动纲领》、提高妇女地位取得的成就深感鼓舞;
4、对阻碍妇女发展和性别平等的问题与挑战,如持续的贫困、歧视、暴力、武装冲突、全球化的负面影响,以及艾滋病和环境恶化等非传统安全因素表示严重关切;
5、郑重重申《联合国宪章》关于男女平等的基本原则及对《北京宣言》、《行动纲领》、《千年宣言》、《千年发展目标》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承诺;
6、强调充分有效并加速执行上述文件的迫切性,强调政府的主要责任、民间社会包括非政府组织的积极作用和国际及区域合作的重要意义。
我们深信
7、平等、发展与和平是我们矢志不渝的目标,为此必须秉承平等、自由、团结、宽容、尊重自然和共同承担责任的基本价值原则;
8、男女平等是男女作为人的尊严和价值的平等,是男女在权利、机会和责任上的平等,实现男女平等需要男女两性共同参与并分担责任;
9、《千年宣言》和《千年发展目标》对建设和平、繁荣、公正的社会具有重大意义,性别平等是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构建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的目标之一,是落实《千年宣言》的关键;
10、妇女是缔造和平、解决冲突及冲突后重建的一支根本的、不可或缺的力量;
11、必须以人类共有的多样性为基础,通过广泛持续的努力,确保全球化成为有利于世界所有男性和女性的积极力量;
我们决心
12、继续全力以赴、积极行动,充分有效地加速执行《北京行动纲领》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实现《千年发展目标》;
13、消除对妇女和女童一切形式的歧视,保障她们充分享有人权,使之成为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不可剥夺、不可或缺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4、加大消除贫困的力度,确保在2015年前使世界上极端贫困和饥饿人口比例降低一半,并尽力帮助所有女性和男性摆脱毫无尊严的极端贫困状况,使全人类免于匮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