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二十有六年,春,王正月,葬宋元公。(三月而葬,速。)

三月,公至自齐,居于郓。

[疏]“公至自齐”。

正义曰:往年公孙于齐,齐侯唁公于野井。公未必往至齐都,而云至自齐者,得与齐侯相见,虽从齐竟而来,亦是自齐也。《穀梁传》云:“公次于阳州。其曰至自齐何也?以齐侯之见公,可以言至自齐。”是也。公不得归其国都,而书至者,贾云:季氏示欲为臣,故以告庙。

夏,公围成。成,孟氏邑。不书齐师,帅贱众少,重在公。帅,所类反。

秋,公会齐侯、莒子、邾子、杞伯,盟于鄟陵。鄟陵,地阙。鄟音专,又巿转反,一音徒丸反。公至自会,居于郓。无传。

九月庚申,楚子居卒。未同盟,而赴以名。

冬十月,天王入于成周。传言王入在子朝奔后。经在前者,子朝来告晚。

[疏]“天王入于成周”。

正义曰:二十三年七月,天王居于狄泉。自尔以来,单子、刘子来以东西,虽不出王畿,而居无定所,此时始得入于成周,遂以成周为都来告,故特书之。案传,子朝奔楚及王入成周,皆在十一月,经书王入成周,子朝奔楚,皆在十月者,从告也。刘炫云:杜以朝既奔楚,王始得入,入必在朝奔后。经书王入在前,传有告于诸侯之语,故以为王告入在前,朝告奔在后,故先书王入。炫谓子朝出亦王告,下注与此自违。

尹氏、召伯、毛伯以王子朝奔楚。召伯当言召氏,经误也。尹、召族奔,非一人,故言氏。书奔在王入下者,王入乃告诸侯。

[疏]注“召伯”至“诸侯”。

正义曰:传言“召伯盈逐王子朝,朝及召氏之族奔楚。召伯逆王于尸,与王入于成周”。则召氏族出奔,召伯身不奔也。知召伯当为召氏,经误也。宣十年崔氏出奔,书“崔氏”者,“非其罪也”。此尹氏、召氏立庶篡適,并为有罪而亦书氏者,彼实崔杼身奔,非是举族尽出。但於例,诸侯之卿出奔者,有罪则名,无罪则不名。崔杼不合书名,因其来告以族,遂书崔氏,示杼无罪也。此尹氏、召氏举族悉奔,据实而书,与彼有异,故注云“尹、召族奔,非一人,故言氏”。所谓文同而意异也。子朝奔,王乃得入,书奔在王入下者,王入乃告诸侯也。刘炫云:杜上注云“子朝来告晚”,何为此注又云“王入,乃告诸侯”?以二注不同,将为杜失。今知不然者,杜意王入乃告,谓王入之后,子朝乃告。杜以传云“癸酉,王入于成周。癸未,王入于庄宫”,始云“王子朝使告诸侯”,是王入之后,子朝告诸侯也。刘以为王入乃告,据王告诸侯而规杜失,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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