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掌握幼儿心理特点,培养爱美爱舞之心

法国的心理学家瓦龙把儿童分为三个阶段,即:第一阶段,从出生到3岁,统称为“动作发展时期”;第二阶段,从3岁到6岁,是“主观或个性时期”;第三个阶段,6岁到12岁,是“思想时期”。3至6岁的幼儿已有丰富的思想力,他们喜欢看到原来一无所有的地方突然出现某种东西,喜欢以强烈的色彩和瞬间显现的状物来刺激自己的感官,更喜欢摹仿自己在某时某地所看到景物。他们爱早晨出生的太阳,夜晚的星星月亮,爱河里的小鱼小虾,爱大海的浪花与风帆,爱蓝天的飞鸽与白云——爱一切自然的美。他们心灵纯美,求知欲强,好奇好问好动,兴趣广泛。但是也单纯、幼稚、自控力差,注意力不集中。男孩和女孩在感知力、辨别力、摹仿力、创造力和肌肉伸缩力方面有着诸多的不同。并且,即使是同样性别的孩子,由于个性差异,亦会出现不同的外部形象与性格特征。这些幼儿的特点和差异给我们的幼儿舞蹈启蒙教学提出了“怎样教”、“教什么”的问题。

基本功训练对于舞蹈初学者来说是不可避免的,且“严”字当头,因为“严”是培养人才的必备条件之一。但是,我们的对象不是舞校的学生。对于四、五岁的娃娃,上来便用正规的基本功训练,不仅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相反会使孩子紧张、僵拙、疲惫、失去自信和兴趣,甚至连原有的自然表现力也消失怠尽。如果过分、片面地追求“考级”、“获奖”,对幼儿机械地进行枯燥无味的训练,也会使得原来富有梦幻般美好理想的娃娃们在舞蹈圣殿的门槛前怯步不前。

因此,幼儿舞蹈启蒙的第一步,就是要让娃娃们爱美爱舞蹈,对舞蹈产生兴趣。

二、从实际出发,因人施教,培养浓厚的学舞兴趣

要让孩子喜欢舞蹈,首先应该让孩子喜欢你——舞蹈老师。要想让孩子喜欢你,就必须做到爱孩子,要有一颗童心,善于倾听孩子的心声,和他们交朋友,用孩子般纯净而富有情趣的语言和形体动作,唤起他们的兴奋感,把他们吸引到奇妙的舞蹈世界里来。

(一)用童趣激活舞趣

三、五岁的娃娃活泼好动,有时失控称“人来疯”,根本不听“招呼”,偶尔“逆反”一下,令人啼笑皆非。大多数孩子是因为跳舞“好玩”,才来学舞的,可一旦他们觉得不是想象中的那“好玩时,便会”“罢跳”。

我在第一堂课中设计了“看谁学得象方案”:用孩子的语言讲孩子喜欢的故事,然后提出问题,让他们动脑筋,用形体动作回答。如:风儿吹来的时候,柳枝是怎样轻拂的,花草是怎样摇摆的,湖水是怎样泛波的。风筝是怎样飞舞的——在宁静而优美的背景音乐中,孩子积极动脑,个个举手争着要求表演,摹仿的动作憨态可掬,稚嫩而又清晰,赢得了阵阵掌声,我抓住机会,在他们动作的基础上再夸张变形为舞蹈动作组合,让他们再摹仿。“真好玩!”“真好看!”“真棒!”就这样,孩子们在轻松愉快的童趣游戏中,不知不觉地接受了舞蹈,并立刻对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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