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性 侵犯,是指一切用欺哄、武力、讨好、教唆或物质诱惑及其他方式把儿童引向性接触,以求满足侵犯者性需求的行为。性 侵犯的对象不仅仅是女生,也包括男生,但以女生为甚。

一、反思篇:性 侵犯到底是谁的罪孽?

据调查,引发此类犯罪案件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在校女学生的性保护教育严重滞后

一方面,由于受传统观念和封建思想的影响,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学生的性教育重视程度不够;另一方面,承担传道、授业重任的教师负有教育和管理学生的神圣职责,学生们对他们充满信任和崇敬之情,致使有的中小学生对来自老师的**犯缺乏应有的辨认、防范和抵抗能力,事情发生后,往往惧怕、害羞、沉默,甚至逃避,多数不想告发,也不敢告发,致使犯罪分子有恃无恐,为所欲为。

某市一小学教师,自2000年11月至2001年5月,以补课、开发智力为名,先后数十次**、猥亵10岁左右的女生10余人。起初,他只是试探性地猥亵了几名女生,后又以帮助提高学习成绩为名,将女生诱至家中实施犯罪,并威胁被害人说:不能告诉任何人,否则就不准其上学,而且“开发智力”也不灵了。这几名女生竟信以为真,无一人告发。正是利用被害人的这种无知、惧怕心理,他肆无忌惮,胆子愈来愈大,几乎每天作案,有时竟一天**、猥亵二三名女生。

2、教师队伍的管理教育工作被疏忽

当前,在一些中小学校,特别是农村和偏远地区的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相当缺乏,学校疲于应付教学任务,忽视对教师队伍的管理和教育,有的犯罪分子本身就是学校负责人,更缺乏来自上下、左右的监督。

一些地方的教育主管部门纷纷把精力集中在抓教学质量上,对教师队伍的监督和管理缺乏足够的重视,通常情况是仅靠教师自尊、自律。从发案的教师所在学校看,普遍存在管理松散、监督乏力的现象,相关的规章制度不健全,已有的制度亦形同虚设。有的学校男教师可随意将女生唤至自己的宿舍单独辅导,或以打扫卫生、看管物品为由,安排女生留校,极易诱发性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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