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失去某些特别待遇。

3岁的乐乐非常喜欢看书,他的妈妈说,如果午睡前或者晚上睡觉前把故事书拿走,这就是对他最大的惩罚了。他妈妈的经验是:每天晚上睡觉时间一到,她就把乐乐喜欢看和想让妈妈讲的那几本书堆放在一起,告诉乐乐:“如果你按时刷完牙,洗漱完毕,按时上床,那你就可以看这些书。”如果乐乐一次不合作,他的妈妈就拿走一本书。

你的孩子是否也有他最喜欢的一些特别待遇呢?比如看哪一个动画片,玩某个玩具,或者想晚上9点上床睡觉而不是8点半?如果有,一旦你的孩子有了不好的行为,你也可以剥夺这个特权。但是,父母一定要慎重,不要一次剥夺太多,时间过长。

对于那些9岁以下的孩子,使用这种处罚方式仅限于1天,而不是一个星期,甚至更长时间。1天的处罚是让孩子每天都约束自己,知道该如何选择,是选择和同伴打架呢,还是选择和睦相处。处罚时间不宜过长的另一个原因是,通常父母在几天过后就心慈手软了,这就会危害到处罚方式的有效性了。

3、事不过三。

如果想让孩子事先认识到一个重大的必须承担的后果,比如得不到他最喜欢的玩具,失去他的最爱,那么“事不过三”处罚方式的效果就会更好。每次孩子调皮捣蛋了,不必说教,只要告诉他:“我们都不该打人。这是第一次!”,然后明确警告孩子重大的后果是什么。当他下一次又打人的时候,就告诉他:“这是第二次!”,第三次打人的时候,告诉他:“这是第三次!”,然后马上实施预先警告的那个处罚。

也有人尝试过对于3到6岁的孩子有效方式是:在一张纸上画3个笑脸,然后把它贴在墙上显眼的地方或者其他孩子能够经常看见的地方。当孩子有了一次不好的行为,就在一个笑脸上画个‘x’,并且在下面写明他的不良行为是什么。如果所有的笑脸上都画了叉,那么孩子就会失去他的一个最爱。一些父母尝试这种做法后,惊奇地发现在笑脸上画叉,对孩子来说效果太强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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