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养和专业水平,从新课程对教师发展要求,针对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评价制度:

一、职业道德:

1. 对学生要有爱心。

2. 为人正直诚实。

3. 对待学生要公正。

4. 对工作有上进心。

二、学科知识:

1.必须掌握本学科的有关知识。

2.懂得怎么运用本学科的基本方法。

3.将学科知识与生活实际相结合。

三、教学能力:

1.能够通过形成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有效地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

3.具备如何管理学生的技能,形成良好的课堂纪律,赢得学生的尊敬,不断激励他们超越自己。

四、文化素养:

1.热爱学习,养成阅读习惯,能够主动地从生活实践中总结、学习新知。

2.具备百科常识和生活常识。

3.热爱祖国文化,掌握祖国文字。

4.具备文明礼仪水平。

五、参与和共事能力:

1.时常参与学校发展规划的设计,提出想法。

2.主动参与设计本学科、所在教学组的发展规划,并提想法。

4.主动参与制定和实施同事们的专业进修计划。

5.与学生、家长、建立良好的关系,和同事成为好朋友。

六、学会自我反省与计划性:

1.制定并有效实施个人发展计划,并具有随环境变化的调整能力

2.建立反省习惯,可以分为天、周、月、学期等不同形式进行;在反省结果和下一期计划之间应建立联系。

3.有意识地听取有关人员的意见,如同事、领导或学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