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促进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治教,民主管理,制定本制度。

2、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以《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准则,加强民主监督和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广大教职工廉洁自律,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快速发展。

3、政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以及教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问题等。

4、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政务公开的基本形式,也是政务公开的主要载体。严格坚持教代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教代会,向教职工代表汇报半年来政务公开的工作情况。

5、建立固定的政务公开阵地,根据政务公开工作需要,以校园网或公文的形式向全体教职工公开相关内容;建立政务公开栏,按要求随时公布政务公开的有关内容。

6、政务公开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坚持依法办事,严格认真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和党的方针政策办事,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要坚持促进稳定、改革和发展的原则。

7、政务公开一般按照拟定并通过政务公开方案,按规定的时间、内容和要求予以公开,接受监督检查等程序实施。

8、根据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校务公开制度并认真实施,推进依法治校,民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