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年即位

明神宗朱翊钧(1563—1620),是明穆宗第三子。穆宗有四子,长子朱翊釴、次子朱翊钤,俱早亡。四子朱翊镠与朱翊钧同为李氏所生,封潞王。朱翊钧幼时的命运并不好,由于明世宗晚年迷信道教,“讳言储贰,有涉一字者死”,不要说他没有被立为皇太孙,就连他出生的消息,穆宗都不敢向世宗奏报,出生两个月不敢剃头发,甚至到了五岁还没有起名字。直到隆庆元年(1567)正月初十日,廷臣上疏请立皇太子,同月十八日穆宗才为他赐名,叫翊钧。穆宗说:赐你名字,名为钧,是说圣王制驭天下,犹如制器之转钧也,含义非常重大。你当念念不忘。隆庆二年(1568)三月十一日,朱翊钧被立为皇太子,正位东宫。

皇太子就是未来的皇帝,将来要治国治民,必须从小接受教育,了解以往帝王承业治国的经验教训,熟悉朝章典故,掌握驾驭臣民的本领。朱翊钧虽然年幼,却很懂得这个道理。穆宗任命一批大臣为教官,辅导他读书。朱翊钧学习非常用功。其母李氏“教子颇严。帝或不读书,即召使长跪。每御讲筵入,尝令效讲臣进讲于前。遇朝期,五更至帝寝所,呼曰‘帝起’,敕左右掖帝坐,取水为盥面,挚之登辇以出”。由于讲官的尽心辅导,李太后的严格管教,以及他本人的刻苦努力,朱翊钧年渐长而学愈进。他自己后来也常常十分得意地夸耀说:“朕五岁即能读书。”

隆庆六年(1572)五月二十六日,明穆宗终因纵欲过度,病入膏盲,病死于乾清宫。

隆庆六年六月初十日,年仅十岁的朱翊钧即皇帝位,改元万历,以翌年为万历元年。

明神宗即位时,摆在他面前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柄臣相轧,门户渐开,而帝未能振肃朝纲,矫除积习”。这个问题,以后变得更为激烈。穆宗弥留之际,授高拱、张居正等人为“顾命大臣”,嘱咐他们和内外文武百官一起,“协心辅佐”年幼的皇太子。神宗自己在登极诏中也命令他们:朕方在冲年,尚赖文武亲贤,“共图化理”,“与民更始”。如今,先皇尸骨未寒,小皇帝看到的却完全是另一种情景:那些“顾命大臣”,不是 “协心辅佐”,顾及民族的利益、百姓的生死,而是首先顾及自己,为了争夺地位和权力,开始火并起来。同时,在经济和政治方面的问题也堆积如山。面对着这些重重的困难,这个小皇帝没有畏缩不前,为了“皇图永固”,他以“少年天子”的气派,牢牢抓住“用人唯我”、生杀予夺在朝廷这根权柄,励精图治,推行新政,在位前十年中很有所作为。

励精图治

万历元年(1573)到万历十年(1582),是明神宗人生的辉煌时期。在此期间,他用张居正为内阁首辅,大力支持张居正以整理赋役为中心的社会改革,从而换来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相对安定的局面。

明穆宗末年,高拱为内阁首辅。高拱,“性直而傲”,“持论多偏”,说话随便,常常为此得罪人。他与徐阶有矛盾,在徐阶谢政归里以后,高拱即“扼阶不遗余力”,为此又与张居正关系破裂,成为冤家对头。高拱主阁,坚持反对宦官越权,为此触犯了当时内廷的大红人太监冯保。冯保遂与张居正内外串通起来,欲置高拱于死地。穆宗去世时,高拱以主幼国危,痛哭时说了一句: “十岁太子如何治天下。”神宗即位后,冯保将这句话加以歪曲,改成“高公讲,十岁小孩哪能决事当皇帝”。神宗听到这话,“专权之疑,深中帝心”。他不问高拱说此话的背景,是否属实,即于隆庆六年(1572)六月十六日将他免职,以张居正取代他的位置。此后神宗在位四十八年,始终坚持自操威柄。他说过“若用舍予夺,不由朝廷,朕将何以治天下!”

神宗偏听偏信,把六十一岁的老臣高拱一棍子打下去,显然做得太过分。但从当时中国的政治形势与政界人物来看,他用张居正主阁,无疑是最佳选择。

张居正为内阁首辅以后,神宗将内廷的事务托给冯保,“而大柄悉以委居正”。对张居正不仅委以重任,而且尊礼有加,言必称“元辅张先生”,或“张先生”,从不直呼其名。隆庆六年六月十九日,张居正刚刚走马上任几天,神宗就在平台(即后左门)单独召见他,共商大计。由于明穆宗在位从没有召见过大臣,所以这事在当时曾引起轰动,使廷臣看到神宗承业治国的精神和决心,又大大提高了张居正的威信。

封建国家机器的运转,归根结底是一个用人问题。明神宗从一开始就注意“精核吏治”,把用人和皇权的强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并且处处表现出他的鲜明个性和独立见解,决不受制于人。当时对有些人事的处理,他与张居正并非没有不同的看法。后来张居正的悲剧发生,正是这种君臣意见差异逐渐淀积下来的结果。

在读书方面,明神宗也是从一开始就坚持按照祖宗旧制,举日讲,御经筵,读经传、史书。在明朝的众皇帝中,除太祖之外,像神宗那样确实是不多见的。万历朝举人沈德符记叙,神宗即位后,就按照内阁首辅张居正的建议,每天于太阳初出时就驾幸文华殿,听儒臣讲读经书。然后少息片刻,复回讲席,再读史书。至午饭完毕时始返回宫内。只有每月逢三、六、九常朝之日,才暂免讲读。除此之外,即使是隆冬盛暑亦从不间断。故十年之中,“圣学日新,坐致太平之治。昔英宗御极亦在幼冲,初不闻三杨诸公有此朝夕纳诲,遂使王振得盗国柄,几危宗社。则今上早年励精,真可隻千古矣”。

明神宗从思想上到行动上,全力支持张居正,合力进行改革,推行新政。

这次改革,始于万历元年,至万历十年基本结束。它是明中叶以来地主阶级革新自救运动的继续和发展,也是明后期政治、经济关系新变动的深刻反映。其范围,覆盖政治、经济诸方面。具体步骤是,前五年以政治改革为重点,后五年以经济改革为主要任务。其间充满着矛盾和斗争。就其实际效果而论,有的可取,有的失算。其结局,归于失败,以悲剧告终。

政治改革的主要措施,是万历元年推行的章奏“考成法”。它是针对官僚作风和文牍主义而提出的,意在“尊主权,课吏职,信赏罚,一号令”,提高朝廷机构办事效率。按照考成法的要求,事必专任,立限完成;层层监督,各负其责。明神宗说:“事不考成,何由底绩。”其特点是改变国家机构的运作机制:以内阁监控六科,六科监控部院,部院监控地方抚按,最后使“部权尽归内阁”。六科和部院原是直接向皇帝负责,把它们变为受内阁制约,听从内阁指挥,实有悖于祖宗旧制,实质上是将一部分皇权转移到内阁。这是张居正对明代官制的一次重大变革。其时,因为神宗年幼,对祖制还不十分明白,不晓得个中的利害关系。后来,他意识到张居正的权力过大,“几乎震主”,这无疑是一个重要原因。

学校为养士基地,“人才所系”。为了培养新的人才,万历二年(1574)神宗命令吏部严格选用提学官。次年三月,张居正进呈《请申旧章饬学政以振兴人才疏》,提出选用提学官和整顿学校的十八条方案。神宗以为“深切时弊”,下诏命“各官着实遵行”,并大量裁减府、州、县学的学生数。在明代,“科举必由学校”。人口不断增加,学校招生人数反而减少,不但与社会发展大势背道而驰,对于那些追求功名利禄者更是当头一棒。明神宗还根据张居正的建议,诏毁天下书院,迫害士人,实行文化专制。这些都是倒退行为,所以,一开始就遭到激烈反对,难以贯彻执行。张居正本人更为此付出了沉重代价:大邑士子多怨之,或谓他“千虑一失,在汰郡县诸生”,成为后来惨败的祸根之一。

经济领域的改革,一是清丈全国田亩;二是推广“一条鞭法”。这是万历初年整个社会改革的中心环节,也最有意义与成绩。

清丈田亩,又称“清丈田粮”,目的是为了纠正田制混乱。这是继洪武朝之后进行的又一次全国性的土地大清丈。洪武朝那次大清丈,与“赋役黄册”相配套,编造了“鱼鳞图册”,为明代田赋征收奠定了基本框架。在封建社会,土地自始至终是关系到农业能否发展、农村能否安定、农民能否生存的根本问题,也是农民与地主矛盾的根源。官豪势要为了逃避田赋,并向农民榨取更多地租,不断隐瞒土地,霸占土地,转嫁赋税。到了明中叶以后,“鱼鳞图册”已面目全非,赋役征派日益不均,国家赋税收入越来越少,“私室日富,公室日贫,国匮民穷”,田亩已是非清不可了。同明代其他重要经济改革一样,这次清丈也是首先从东南沿海地区搞起来的。

万历六年十一月,明神宗下令在福建进行试点。中心问题是为了改变有田者不交纳税粮、无田者苦于赔纳的怪现象,使田亩与税粮挂钩。由于明神宗态度明确,张居正指导得力,坚决排除阻力,试点工作进行得颇为顺利。至万历八年九月,福建“清丈田粮事竣”。神宗与张居正因势利导,趁热打铁,立即通行全国清丈。户部奉旨就清丈范围、职责、政策、方法、费用、期限等制定了八项规定,于同年十一月下发各地。至万历十年十二月,各省均按三年期限基本完成,总计支出新增一百四十余万顷。有些地方还重新编造了“鱼鳞图册”。是明代田制与赋制的又一次综合整治,成绩显著。缺点是有些地区为“求亩多”,不实事求是,用小弓丈量,以致出现新的“虚额”,加重小民负担。

推广“一条鞭法”,是当时经济改革的又一出重头戏。一条

鞭,又称“一条边”、“条边”、“一条编”、“条编”等。其视点是变通赋与役的征收方法。它和清丈田亩一样,也是在嘉靖、隆庆以来各地逐步试行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明神宗的功劳,是支持把它推广到全国,实现了中国古代赋役史上一次伟大的变革,为实行货币地租创造了条件。

自唐代杨炎作两税法以来,一直是实行赋与役分开。一条鞭法,“总括一州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丁粮毕输于官。一岁之役,官为佥募。力差,则计其工食之费,量为增减;银差,则计其交纳之量,加以增耗。凡额办、派办、京库岁需与存留、供亿诸费,以及土贡方物,悉并为一条,皆计亩征银,折办于官,故谓之一条鞭”。其基本精神与特点是把赋与役合并,简化征收手续,扩大了折色范围,改变了以往的征收方法。它的推行,是中国封建社会晚期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发展变化的反映。

万历九年,一条鞭法已在全国各地“尽行之”。这标志着整个改革已经取得了重大胜利。

这一年又巧逢张居正入内阁十五年。明神宗为了表彰他为国振兴而“苟利社稷,死生以之”,赐伯爵禄,加上柱国、太傅,写敕奖谕,荫一子为尚宝司丞。太傅与太师、太保,并称三公,其尊崇仅次于太师,非一般大臣所能享有。这是对张居正的特殊恩宠,也是对他的改革的充分肯定。

张居正直接策划、设计、指导的这场改革,是“振百年因循之弊”的一次重大变革,虽然成绩不少,但是阻力也很大,“豪猾率怨居正”,从一开始就承受着极其沉重的压力,屡遭攻击,各项改革措施不久就变了形,“规制顿紊,不能尽遵”。明神宗本人为了“垂戒威权震主”,也很快反过来扼杀这场颇有生气的改革,自毁新政。

自毁改革成果

从万历十年(1582)初开始,张居正病倒在床,明神宗频频遣使慰问、赐物。至同年六月十一日,张居正已危在旦夕。明神宗以论辽东战功,进他为太师,荫一子为锦衣卫世袭指挥同知。文臣没有生前加三公的,只有死后才能赠给。在明代,一人而独享三公之殊荣者,唯有张居正也。在此之前,明神宗还多次说过不仅要破例赏赐张居正,而且要特殊优待他的子子孙孙。六月二十日,张居正与世长辞,终年五十八岁。一代名相谢世,皇上悲痛,下令辍朝一日,举国哀悼,赐祭九坛,礼视国公兼师傅,赠上柱国,谥文忠。明代身后得赠上柱国者,只有洪武朝武臣江阴侯吴良、永乐朝僧人太子少师姚广孝和张居正三人。

张居正之所以成为中国古代史上伟大的政治家,是因为他在万历初年置生死于度外,“工于谋国,拙于谋身”,为了富国强兵,进行政治经济改革。他业绩炳然,他的名字也可以说是当时“改革”的代名词。对此,国人有定论,明神宗更清楚:如果没有张居正,就没有他的新政,没有那时“太仓粟充盈,可支十年”的繁荣气象。然而,他终归是一个封建帝王。封建帝王共有的思想特征和心理状态,是喜怒无常,翻脸不认人,一切以实用为标准。神宗也是这样一个皇帝。他长大以后,越发感觉到张居正处处揽大权。为了防止今后再发生这种现象,张居正一死,他马上就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于是生前“忠贞不贰”的“元辅张先生”,死后反而变成了“谋国不忠”的“大奸”。

明神宗心里明白,张居正在世时,他是如何重用张居正,并许下了多少诺言。而今要实现这个转变,必须寻找时机,找到借口,不能平白无故地说张居正是坏人。而且要有计划,有步骤。问题是从哪里下手?

明神宗素以“贪财好货”闻名。当时他的弟弟潞王朱翊镠即将结婚,需要一大笔开支。其母李氏为儿子的婚费焦急,多次催促神宗赶紧筹办。神宗舍不得动用内府的丰富积蓄,又顾虑大臣再批评他天天随意挪用国库的钱,正巧,这时有一个名叫张诚的贴身太监向他秘密奏报,说经过长期暗中侦查,张居正和冯保“宝藏逾天府”。神宗一听,怦然“心动”,而且怀疑张居正积蓄多于冯保。加上冯、张二人以前对他约束太严,使他时存反感,及渐长而“心厌之”。于是就不管什么冯“大伴”和“元辅张先生”,也不顾不是“谋反、叛逆与奸党”不可抄家的祖宗法律了。经过权衡利害得失,决定先拿冯保开刀。

万历十年十二月,以“冯保欺君蠹国,罪恶深重”,免去东厂提督,押到南京软禁,抄家没产,神宗得到金银一百余万两,珠宝瑰异无算。

当时,冯保和张居正是互为依存,生死与共,谁也离不开谁。冯保垮台,张居正必在劫难逃。由于张居正生前是内阁首辅,又是太傅、太师,影响很大,所以在做法上有些不同。先大造舆论,形成“举朝争索其罪”的强大声势,将张居正重用的人统统罢去,同时为从前反对张居正的人一一恢复名誉或官职。然后再步步升级,彻底搞臭。万历十一年三月,诏夺上柱国、太师兼太子太师。八月,复夺“文忠”谥号。万历十二年四月,辽王宪次妃王氏状告张居正强占辽王庄田和金宝万计。遂以侵盗王府资产罪,命抄张氏在京与江陵老家财产,总计得银十多万两、黄金数万。八月十三日,诏削张居正官秩,夺所赐玺书、四代诰命,公布罪状,曰:“张居正诬蔑亲藩,侵夺王坟府第。箝制言官,蔽塞圣聪。私废辽王。假丈量田土,骚动海内。专权乱政,罔上负恩,谋国不忠。本当破棺戮尸,念效劳有年,姑免尽法。其弟都指挥居易,子编修嗣修,子张顺、张书,都着永远戍边。”自此开始,“终万历世,无敢白居正者”。张居正其人其事,成为禁区,谁也不得议论。

张居正当然有不少过错,但他所从事的改革事业是进步的。明神宗不问青红皂白,一概加以否定,用心甚毒,却也因此走向了反面。这道诏令,是他自毁新政,全面扼杀他与张居正共同进行的改革成果的自白书,也是他本人由勤变懒、全面废弃励精图治的标志。从此以后,明神宗已完全变成了另一个人。皇上怠荒,朝纲必坏,各种社会弊端开始全面复辟,地方秩序由相对稳定而走向混乱。

从万历十一年十二月初一日起,明神宗一面搞臭张居正,一面以“病”为借口,不亲郊庙,不见廷臣。内治不修,上梁不正下梁歪。继张居正为首辅的张四维,“及代柄,务倾江陵以自见,尽反其所为。所裁冗官秕政,一切复之”。而后主阁者申时行等人,“亦踵其故智,使纪纲陵迟,侵渔日恣,吏贪而民玩,将惰而兵骄,国储动荡”。万历十三年正月,四川建武所兵变。

万历十四年十月,礼部主事卢洪春奏曰:明神宗“日夜纵饮作乐”。从同年起,为争立皇太子,演成了旷日持久的“国本之争”。十五年十一月,湖广郧阳发生兵变。

万历十六年八月,明神宗不顾南北各地大饥荒,为身后之计,大肆挥霍,加紧修建“寿宫”。十七年正月,太湖、宿松地方爆发农民起义,饥民数万闻风响应。三月,云南永昌卫士兵暴动。四月,广东白莲教起义。至同年十二月底,太仓外库银只剩下三十一万余两,“利孔已尽,无复可开”。初年改革的积蓄,用得近乎精光。

这一年,明神宗因为有人批评他唯好酒色财货,暴跳如雷,大怒不止,从此章奏留中不发。

万历十八年二月,再罢日讲,“自后讲筵遂永绝”。缺官严重而不补,也是从这一时期开始的。

万历十九年十月,京营武官闹事,直冲入长安门。举朝惊骇,人心不安。

是时,明神宗也不得不承认这样严峻的现实:“近年以来,人各有心,众思为政……以致国是纷纷,朝纲陵替,大臣解体,争欲乞身,国无其人,谁与共理。内治不举,外患渐生,四夷交侵。”可惜他非但不吸取教训,反而越走越远,继续大逞酒色之乐。万历二十年正月,御史冯从吾奏言:陛下郊庙不亲,朝讲不御,章奏不发,而“每夕必饮,每饮必醉,每醉必怒”,真是“内治不举,外患渐生”。同年二月,宁夏致仕副总兵官哱拜起兵反叛;五月,日本发动侵朝战争;其时西南又发生播州杨应龙之乱。明神宗被迫令军三路出征,史称“万历三大征”。西征、东征、南征,历时十余年,丧师数十万,耗银千万两;兵连祸结,国库空虚,百姓遭难。明神宗本人至此也彻底完成了由勤变懒的过程,昔日“少年天子”的气派与风采,已经不复存在。代之而来的是,成年累月深居九重,一味发脾气整人、嗜酒、恋色、贪财。

三十年晏处深宫

在“三大征”尚未结束的时候,万历二十四年(1596)三月,乾清、坤宁二宫被火化为灰烬。“只知爱钱”的明神宗,乘机以“修建宫殿”为名,从同年六月起,陆续派出大批太监为矿监、税使,到各地“开矿榷税”,大肆搜括钱财,迫害官民无数。明朝历史上著名的为时近二十年的“矿税使之祸”,从此开始。这也是他在位期间历时最久、为祸最烈的弊政。

明代朝廷差官“开矿”,始于明初洪武;遣使“榷税”,在中叶时亦已有之,皆因得不偿失,后多废止。这次神宗“患内廷匮乏”,担心因“三大征”耗费数多而影响皇室的高消费,不顾臣民的一再反对,硬干下去,劲头大得很。凡有关“开矿榷税”之事,有求必应,“乞请之章,无日不上,批答之旨,无日不下”。至万历三十三年为止,解进内府的银子约为五百余万两,被矿税使等私吞者尤多,“大约以十分为率,入于内帑者一,克于中使者二,瓜分于参随者三,指骗于土棍者四”。其实这些银两,并非开矿、征税所得,不开矿也征银,不经商亦征税,“矿不必穴”,“税不必商”,都是公开掠夺而来的。因此遭到各阶层的强烈反抗,纷纷暴动、起义,时称“市民运动”、“市民风潮”或“城市民变”。

派矿税使四出,是明神宗贪财思想的一次集中大暴露。关于他的贪财,事例极多。远在抄张居正家产时,有大臣批评他“重货而轻人”。就连最起劲帮他大反张居正的御史李植也说:“皇上称我为儿子。每次看到抄得金银宝玩,必是喜欢。”在派矿税使之前,吏科给事中李沂因批评他贪财,而被削籍回里。稍后大理寺评事雒于仁,冒死写了一篇《四箴疏》,说他患的是“嗜酒”、“恋色”、“贪财”、“尚气”四病。不久,又有人说他平日“好逸”、“好疑”、“好胜”、“好货”。在矿税使横行之日,万历三十二年正月,内阁首辅沈一贯奏曰:“皇上视财太重,视人太轻;取财太详,任人太略。”直到他去世前一年,还有人说他是“唯贿是闻”。

“开矿榷税”,闹了近二十年方告结束。史载:“当是时,帝在位日久,倦勤,朝事多废弛”。“章奏不发,大僚不补,起废不行”。“自阁臣至九卿台省,曹署皆空,南都九卿亦止存十之二。天下方面大吏,去秋至今(即万历三十九年),未尝用一人,陛下万事不理”,上下隔绝,而“延臣部党势渐成”。

“陛下万事不理”,此话一针见血,说得何等尖锐、深刻、准确。由于明神宗晏处深宫,不补缺官,早在万历三十年南北两京已缺尚书三人,侍郎十人,科道官九十四人;全国缺巡抚三人,布政监司六十六人,知府二十五人。不仅“曹署皆空”,而且自万历三十七年起,不少大臣纷纷封印出城,拜疏自去,许多办事机构陷于瘫痪状态,政务荒废。至于“延臣部党”,问题尤其严重。廷臣部党,就是延臣分门立户,结党相争。结党,又称“植党”、“朋党”。万历朝廷臣党争,从一开始就存在。先是以“阁部之争”为主要形式。后来顾宪成等人在无锡东林书院聚众讲学、议论朝政,形成一股反对派势力,人称“东林党”。于是,宣、昆、齐、浙、楚诸党互为犄角,专以攻击“东林”为能事,“东林党议”由此始。《明史·选举志》云:弘、正、嘉、隆间,士大夫廉耻自重,迨万历时“党局既成,互相报复,至国亡乃已”。经过万历三十九年京官考察,东林党人已被排斥殆尽,所剩无几,后来便被一网打尽。

在东林党议无休无止之时,由于明神宗私爱贵妃郑氏之子、福王朱常洵,坚持其王府庄田“务足四万顷之数”,才肯让其出京之国,于是在朝廷又掀起了一场长达七八年之久的福王庄田之争。福王之国洛阳刚刚过了一年,万历四十三年五月初四日酉时,又发生了晚明历史上著名的梃击太子东宫案,作案的是一个名叫张差的蓟州男子,史称“梃击案”。它是明末宫廷三大案(梃击、红丸、移宫)的第一案,也是最重要的一案。外人闯入宫廷,这类事在明代多有发生,光是万历朝就有好几次,结果都是不了了之。对这次“梃击案”,当时有两种截然相反的看法。一种以为张差是一个疯人,是一次偶然事件;另一种则认为张差非疯子,是明神宗爱妃郑氏使人有意加害皇太子朱常洛的阴谋活动。起初,皇太子也以为“必有主使”。是时,郑贵妃一再指天发誓,自明无他。明神宗见事涉郑氏,加上多年来人们一直议论他不善待皇太子,感到事情重大,怕火烧自己,很快就亲自定张差为“疯癫奸徒”,并命“毋得株连无辜,致伤天和”,只处决张差及与之有关的太监庞保、刘成二人。并特地为此于同月二十八日,一反常态,二十五年来第一次召见大臣,宣布他的命令,将此案草草收场。

就在明神宗晏处深宫,“万事不理”,导致从内廷到外廷闹得不可开交之际,东北辽东“后金”迅速崛起,不断出兵南犯,向明军发动进攻,辽东战争爆发。万历四十四年正月初一日,“后金”

政权正式建国,终于成为明朝的主要威胁。

自此明朝辽东的形势也随之每况愈下。尤其是经过东征援朝战争和矿税使高淮乱辽以后,辽东边防空虚,军民困甚,供应艰难,加上明神宗用人不当,明军屡屡败北。万历四十七年三月,萨尔浒之战,明军四路大军,三路全军覆没,丧师九万,败局遂成。辽东战争每年约需银四百余万两,明神宗为了应付这笔庞大的军费,自万历四十六年九月起,先后三次下令加派全国田赋,时称“辽饷”。明末“三饷(辽饷、剿饷、练饷)加派”开始。加派非但无济于事,反而激起了全国人民的强烈不满,纷纷投入反对明皇朝的革命洪流。明神宗自己也因此情绪低落,愁眉不展。

万历四十八年(1620)三月,明神宗因长期酒色无节,加上辽东惨败,国事困扰,终于病重不起。七月二十一日,在弘德殿咽下了最后一口气,终年五十八岁。二十二日发丧,二十三日颁布遗诏,命皇太子嗣位。九月初十日尊谥曰显皇帝,庙号神宗。十月初三日,安葬于三十多年前精心修建的“寿宫”,名曰定陵。

明神宗在位四十八年,前十年奋发图强,中间十年由勤变懒,最后近三十年“万事不理”。他的主要特征,是贪酒、贪色、贪财而又贪权,始终“魁柄独持”,可谓操权有术,从这一点说,他不是一个庸人之辈。但他又缺乏明太祖、明成祖那样的雄才大略。他即位于十六世纪七十年代初,终于十七世纪二十年代。当时,正是整个世界处于翻天覆地的大变动时期。中国封建社会也已经发展到晚期,“天崩地裂”,新的生产关系开始萌芽,生产力有了巨大发展,也同样处于由古代社会向着近代社会转型的剧变前夜。在这个历史的大变动中,由于几千年中国封建制度的顽症根深蒂固,加上他沉溺酒色、财货的心理病态,非但未能使中国跟上世界新潮流,迎来新时代的曙光,相反在他的手里把明朝推向绝境,加快了其终结的历史进程。“故论者谓明之亡,实亡于神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