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发布消息说,我省对存在家庭经济困难等情况的儿童给予学前教育补助。今年秋季学期的专项资金已经下达,将使全省约12万儿童受益。

据介绍,我省学前教育资助专项资金,在每学期初由财政部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拨付给幼儿园或教育部门。财政部门有关人士表示,补助经费实行“按学年申报、分学期拨付”的办法落实,以确保符合条件的儿童及时享受补助,并保证资金足额到位。

为了保障儿童公平接受学前教育的机会和权利,我省决定实施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在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按照1000元/生•年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这一制度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为此,省财政厅下达专项资金 3925.87万元,同时市县配套资金 2228.9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