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每年有18万以上的15岁以下儿童死于道路交通事故,数十万的儿童致残。交通事故造成儿童意外伤害的原因大致有三个方面:

第一,不遵守交通规则。

儿童因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发生的车祸在交通事故中占大多数。查阅公安交通部门的交通事故档案可以发现,儿童期交通事故的责任方多半是受害儿童,例如低龄孩子穿越马路时没有成年人带领,不走便道或人行横道,骑自行车技术不熟练或逆行,在公路旁玩耍,红灯亮时横过马路,骑自行车带人,在机动车道上骑自行车等等。

第二,交通标志不醒目。

一些地区交通灯长期坏损无人修理或难以辨认;人行横道标志不清;人多拥挤的路段没有设置标牌等。某些恶劣的自然条件,如雾、雪、雨、黑夜、停电等使交通标志难于辨认,也是造成车祸的原因。

第三,违章驾车。

司机酒后开车、疲劳驾驶、不系安全带、超速行驶、闯红灯,未成年人驾车,12岁以下儿童骑自行车上马路,骑车下坡不减速、猛拐、骑无闸车等。小孩子站在马路上,由于矮小,有些大型汽车驾驶员的座位比较高,在行驶或转弯过程中,驾驶员不易发现,往往造成意外交通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