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逢蒙学射”至“乘矢而後反”。

正义曰:此章指言求交取友,必得其人,得善以全,养凶获患,是故子濯济难,夷羿以残,可以鉴也。“逢蒙学射于羿,尽羿之道,思天下惟后羿所射有强於己,於是反妒之,而杀其后羿。“孟子曰:是亦羿有罪焉”,孟子复言逢蒙所以杀其后羿,是后羿亦有可罪之道者焉。“公明仪曰:宜若无罪焉”,孟子引公明仪於往日尝曰逢蒙杀羿,宜若羿无罪而见杀焉,又鄙之公明仪之言,曰:薄乎此言尔,安得谓之无罪焉?昔郑国之君使子濯孺子为大夫,以侵伐其卫国。卫君乃使大夫庾公之斯追捉其子濯,子濯乃曰:今日我疟疾发作,不可以执弓而敌之,我必死矣。遂问其御仆曰:卫之追赶我者是谁也。其御仆乃告之曰:卫大夫庾公之斯者也。子濯即曰:我得生矣,不能死我也。其御仆乃问:庾公之斯是卫国之最善射者也,而夫子乃曰吾生矣,是何之谓也?子濯乃与之御仆曰:庾公之斯学射於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学射於我,夫尹公之他,端正之人也,其所友亦必端正之人然後教其射矣。庾公之斯遂追至子濯之所,见子濯不执弓矢,乃问曰:夫子何为不执弓以拒之。子濯告之曰:今日我疟疾发作,不可以执弓矣。庾公之斯乃自称己为小人,言小人学射於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学射於夫子,今不忍以夫子之道而反归害其夫子矣。虽然,不忍害夫子,奈以今日所追之事,乃君命之事也,我亦不敢废背其君命耳,遂不免抽取其矢,而敲之於车轮之上,乃去其镞利而发射子濯,至发其四矢,然後乃反归而不追之。盖去镞利,所以无害於子濯耳。云乘矢者,乘,四矢也,盖四马为一乘,是亦取其意也。

注“羿有穷”至“杀之”。

正义曰:羿有穷后羿者,说在《梁王》首篇详矣。云“逢蒙,羿之家众”至“杀之”者,案襄公四年《左传》云:“将归自田,家众杀而烹之,以食其子。子不忍食诸,死于穷门。”杜注云“子,羿之子也,不忍食,又杀之国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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