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3月10日上午,家住攀枝花西区的许先生接到了“好哥们”贾某的电话邀请,叫他去吃饭、喝酒,顺便小聚一下。朋友热情邀请,许先生欣然答应尽快前往。但因为当时家里没有其他大人,于是,许先生带上了2岁的儿子。

“喝酒前,大家还是懂小娃儿不能喝酒的道理。”为此,贾某还专门从家中带了一个小瓷杯子,用来倒茶给2岁的豆豆喝。

“没过多久,他(许先生)就喝醉了,到房间里去休息了,我们还在继续喝。”贾某事后在接受警方的调查时表示,许先生去房间休息后,桌上还留了一杯未喝完剩余约二两的白酒,同时,豆豆也还留在饭桌上玩耍。在这个时候,好友彭某也来了,“彭某来了之后,上桌没有喝酒,而是用一壶茶与他们相互‘敬酒’。”期间,贾某等3人逗2岁的豆豆,让他端着水杯敬酒,“当时喝高兴了,就是图好玩,逗孩子开心。”

喝完杯中茶水后,豆豆端起了父亲剩下的那杯白酒。喝了一点,可能觉得有点辣,孩子作出一副怪异的表情。见状,彭某和张某出言阻止,但贾某认为,“可以喝一点,无所谓。”之后,贾某还摸出烟,让豆豆学着抽。

豆豆学着大人们的样子,与三位叔叔一起相互碰杯、敬酒,对饮了近一个小时。直到中午11点过,豆豆已经喝醉,杯子中的2两白酒也所剩无几。因为当时豆豆的父亲也喝醉了,朋友彭某就将其抱回家中睡觉。晚上6点左右,许先生到彭某家中准备接孩子回家,发现豆豆手脚僵硬、发烧,两人立即送医救治。3月12日下午,豆豆经抢救无效死亡。4月11日,经攀枝花市法正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死者豆豆系饮酒过量引起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贾某等人因涉嫌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攀枝花市西区警方逮捕。法院审理认为,贾某等3人在明知豆豆系两岁幼儿的情况下,仍与其碰杯对饮致其饮用白酒过量死亡,三被告人行为均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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