肢体语言是指教师运用自己身体的动作、表情、眼神、姿态等来表达对幼儿分享行为的肯定。如发现幼儿的分享行为时,教师可采用点头、微笑、竖起大拇指、轻轻拍幼儿的肩或头等方式,使幼儿因此感到快乐和满足,从而使他在今后更愿意发生类似的行为。

以上做法,不仅能使幼儿得到正确、适当、长效、深刻的行为强化,同时还有助于幼儿注意、体会别人的情绪情感,有助于幼儿社会情感认知的培养。

(四)给孩子创设分享的机会

让幼儿经常带一些自己的玩具或图书等来幼儿园和小朋友一起分享;教师还可以把幼儿的一些作品拿出来与幼儿一起分享,让幼儿体验分享的快乐。

(五)用文学作品感染幼儿

在平时,教师可以多给幼儿讲一些关于分享的故事,用故事情节来感染孩子。如《金色的房子》就是一个很好的关与分享的故事。

(六)建立分享规则

为使幼儿的分享行为能够持续不断的进行下去,建立一定的分享规则是十分必要的。我们建立的分享规则主要有以下几条:

1、是平等、共同分享。要做到这一点不容易,因为幼儿的分享更多的是利益来决定。所以在分享时常会出现一些不平等的分享行为。如我们常会听到这样的话 “XXX是我的好朋友我要把玩具和他一起玩。”“你不是我的好朋友我不给你玩。”出现这样的问题时教师可以和幼儿一起讨论;你带来的玩具是不是只给你的好朋友一起分享?当别人把自己的玩具给你玩时你高兴吗?如果别人不给你玩你是不是很难过?让幼儿通过情感的换位来体会感受别人的心理。并学会站在他人的角度来思考问题,从而建立起平等、共同分享的原则。

2、是轮流分享。是指在不同的时间内,大家分享物轮换使用。刚开始实施此规则时,由于幼儿的自控能力差,会发生一些争执。这时教师可教给幼儿谁先拿到玩具谁先玩,后来的人想玩就可以说:“我也想玩这个玩具,你玩一会可以给我玩吗?渐渐的幼儿学会了协商,也了解到尊重别人和等待轮换的重要性。

(七)家园共同努力

幼儿的进步离不开家长的支持,教师应做好家访工作,在家也培养幼儿学会分享。家庭中有些家长常常也在“保护”孩子的自私心理,因此作为我们教师应做好家长的工作,通过多渠道的家长工作,让家长在对孩子的分享教育中起到引导作用!

二、精神分享

分享除了物质分享还有精神分享。培根说:“如果你把快乐告诉别人,你就有了两份快乐;如果你把烦恼告诉别人,你的烦恼就减少了一半。”因此让幼儿学会精神分享也是很重要的。开始时教师可以讲一些高兴的事与幼儿一起分享快乐,然后逐步过度到让幼儿自己讲一些高兴的事,还可以经常组织幼儿讲一讲自己在家里、周末去玩时发生的事,不论是高兴还是伤心的都可以。这样不但让幼儿自己学会了分享,也发展了幼儿的语言表达能力。

应该说明的是,上述方法虽然在培养幼儿分享行为的过程中都发挥着各自的独特的作用,但是在时间中,它们总是结合在一起,互相影响、、共同发挥作用的。实践证明:我们只有通过适当的方法引导幼儿,在主观上让幼儿产生分享的内在动机与愿望,使幼儿的分享行为更加稳定、自觉、在客观上建立合理的分享规则,使幼儿的分享行为更加规范、有序,才能让幼儿最终自觉的产生分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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