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孩子基本上是独生子女,是家庭中众多成人关怀、照顾的唯一对象,缺乏能与之分享物质和情感的兄弟姐妹,他们“惟我独享”具有强烈的自我中心倾向。我在我班(小小班)中做过调查统计:我班有幼儿共23人,拿到玩具自己玩,不愿给别人玩的孩子占有68%,见到喜欢的玩具就要,不给就哭的孩子占有26%,有争抢玩具行为的占30%,想玩但是没达到目的就伤害别人(抓人、咬人)的占21%。而表现出强烈独占欲望的孩子大都是家中的“小皇帝”“小公主”,在家被家长溺爱惯了。本文拟对这一问题,提出一些具体、可操作的办法,供幼教同行参考。

一、物质分享:

(一)让幼儿明白分享不是失去。

幼儿之所以不愿分享,是因为他们认为分享就是失去。作为教育者应该理解孩子这种难以割舍的“痛苦”,应该让幼儿知道自己在关心帮助别人后,别人也会以同样的关心和帮助回报自己。你大方的与别人一起分享,别人下次有好吃的或好玩的东西时也会跟你一起吃,一起玩。

(二)为幼儿树立榜样。

教师是幼儿模仿的重要对象,教师的言行举止对幼儿的身心发展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因此我们教师要做一个有心人,在日常生活中要抓住一切时机为幼儿作好榜样。例如在平时分发物品时,教师要有意识的以分享形式进行。分点心时故意将几个小朋友的点心放在一起,让他们自己去分。前提是事先告诉他们要一起吃,而不是独享。当小朋友在玩玩具时,故意走过去说:“这个玩具我能和你们一起玩吗?”或者说:“你们能分我一点玩玩吗?”教师在与幼儿一起分享玩具时要尽量让幼儿体会到分享的快乐。当幼儿体会到快乐后,幼儿便会自觉产生分享的动机,模仿老师的类似行为。

同伴是幼儿观察学习的榜样。教师要及时发现有分享行为的幼儿,把他树立成典型让其他幼儿学习。如当一名幼儿带来一辆漂亮的小汽车,愿意跟小朋友一起玩时,教师应该及时作出回应,给他以积极的肯定和表扬,这样可以激发其他幼儿模仿和学习。

(三)正面强化。

正面强化分为口头语言和肢体语言。口头语言就是教师用恰当的语言对幼儿的分享行为给予正面的肯定、表扬,强化幼儿的愉快体验,使他想再一次尝试这种分享行为。例如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这样的情景:一名幼儿带来漂亮的玩具,当别的幼儿想和他一起去玩却遭到一次又一次的拒绝时,别的幼儿会说:“我以后把玩具带来也不给你玩。”这时带玩具的幼儿就会说:“我给你玩,你明天把玩具带来给我玩好吗?”然后就把玩具借给他玩。这时,老师应该抓住机会问:“和 XX小朋友一起玩开心吗?”并进一步强化“有了好东西要一起分享,因为你跟他一起分享所以才玩的这么高兴。你真了不起!”类似的情景发生时如果都能及时这样做,幼儿就会自觉产生分享的动机和行为,而不是幼儿本人,这样幼儿才会积极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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