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据《第一财经(微博)日报》调查,除个别地县级城市已进入拍卖公车、发放车补等实质阶段之外,大部分省级政府仍在观望。

以湖北为例,《湖北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用了一个章节来规范公务用车的购置和使用,但最终实施细则仍在完善中。对此,叶青直言,该省有关部门是在等兄弟省份迈出实质性一步后再跟进。湖北省一位基层公务员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到目前为止,仍没有发放车补,他呼吁当地党委政府尽快迈出第一步,减轻基层公务员出行负担。

叶青预计,由于2月正值春节,3月全国两会,因此全国大部分地区最快将从4月1日起进入公车改革的实质阶段。公开招标和公开拍卖将与发放车补同时进行。

叶青多年来一直在为公车改革呼吁,目前中央及地方政府起草规范公务用车购置、使用的相关条例时,就采纳了很多他的提议。例如公务用车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应当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等,这些举措让叶青倍感欣慰。

不过,在近期调研中,叶青又发现了新情况:在清理现有公务车的过程中,不少厅局级单位希望保留一辆商务车以备不时之需。但他认为这其实没有必要,“要用商务车时,直接到社会化租车公司租用,没有必要浪费人力物力财力来养一辆商务车。”对于不够级别配备专车的县市级领导,叶青建议可为书记、市长各保留一辆公务车,但这不再是书记、市长的专车,无公务出行需求时,该车将是党委机关的公共用车。

据官方统计,目前一般公务用车总量在250万辆左右。叶青估算,经过本轮公车改革,全国党政机关剩下的公务用车总量有望降至20万辆。他建议,届时若在每辆公务车上装一部GPS跟踪定位系统,在车身或车牌上标注“公务用车”“专用车辆”等标识,将更有利于群众对公车私用行为的监督。

对于遏制公车私用现象,叶青发现,省部级官员专车并未纳入严格的监管范围,他建议,中央及地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应该加入“省部级以上官员专车只允许官员本人因公使用,不得因私或借予他人使用”的条款。

在公车改革专家叶青看来,中央出台的公车改革方案前卫、彻底,接下来就要看地方政府的执行力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