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着书页上的图画,想象自己置身于图画里,试着感觉自己是书中的角色,呼吸、走动、听、看、闻、高兴、害怕,感觉那个角色所感受到的一切。然后,一遍又一遍的念着原文,开始思考:这句话要说什么?怎么说的?为什么这样说而不是那样说?小孩听了觉得怎么样?翻译过程中最重要的部分是思考。翻译家思果先生老早在那本据说使翻译成为学问的名著《翻译研究》中提醒我们:

“译而不思,虽然译得久也没有用,不但没有用,反而养成习气,见到一个字就随手给它一个固定的译文,见到一种英文结构,就照样套用那个结构;不去细想那个字在那一句到底是什么意思,那一句结构怎样改读起来才像中国话。资格越老,毛病越深。”

他还建议译者细读自己译文的毛病,但是,千万不能以那些“中了拙劣译文的毒素”的人讲的话和写的文章为标准,否则就像跟着骑瞎马的盲人,后果可想而知。所以,我们既然处在生活和阅读两方面都不仅西化、而且充斥着“拙劣的译文”的环境中,那么,“我平常就是这样讲话”、“大家都译成这样”恐怕不必然是好理由,而需要进一步思考。有时需要接受旁人的当头棒喝,才知道自己中毒多深。

例如,《威威找记忆》(Wilfrid Gordon McDonald Patridge)作者法克斯(Mem Fox)是个花一整天苦思一个句子的作家。她在“威”书中运用声韵的效果,搭配重复的情节和语句格式,营造故事情绪的节奏旋律。如五个老人以相同的句型,诠释自己的回忆。翻译成中文时,兼顾句意和句型,出现了像“记忆是像金子一样珍贵的”这样的句子。经过“口恶心善”的朋友严词指正,改成如“记忆珍贵的像金子”才是较好的中文表现。但这样一来,前后其它语句通通必须跟着重新整理,而语气仍然要扣紧图画所表现的轻重浓淡。法克斯认为图画书应该是“把最好的字放在最好的位置”,这其实也像对翻译者的要求。译者如何保持创作者的诉求和特点,又符合中文世界的精确妥贴,至少在两者之间取得平衡,除了多多思考以外,还需要像法克斯这样推敲琢磨的工夫。因为一个字、一句话,可能影响整本书。尤其像给幼幼儿看的图画书如“奇普系列”,既要符合适龄幼儿的口语习惯和听觉感受,还不可忘记文学的要求,应证许多译者的感想:看起来越简单的,其实越麻烦。

文学的表达与声音的效果

我认为以量和质而言,在“文学的语言加上声音的效果”这一点上表现得最精彩的译者是林真美。她译的《黎明》、《我的衣裳》、《蜡笔盒的故事》等,以文字的声音和意象表现了故事的情感和意境,通通可以直接一字不改念给小孩听。她曾提到,她在翻译过程中会“念给小孩听”,然后依据小孩的反应和自己听见自己的声音之后的感觉,来修改译文。这种谨慎的方式不仅表现出她如何尊重小读者,也显示出她如何了解小读者。译者了解儿童的程度,会反映在译作里;就像父母了解小孩的程度,会反映在教养方式中,逃不掉的。《爱花的牛》(The Story of Ferdinand)里有一段斗牛士出场介绍,原文有各斗牛士的专有名词,译文没有以语词直译语词,而是将语词转化为具解说效果的语句“……一群人拿着扎枪出场。他们专门用绑有缎带的扎枪,去惹牛生气。……是拿着长矛的人……他们要用长矛去戳牛的身体……最了不起的大斗牛士出场了……这把剑,是用来把牛刺死的。”这样的译法,好象把作者带到中文世界,教会他说流利的中文,和小读者沟通。读起来不像翻译,仍然译得准确可靠。不落痕迹,需要上乘的轻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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