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绪调节能力包含着两层意思:一是指根据场合,个体对情绪的表达方式、情绪反应的状态进行调整和控制;二是指对蕴涵在个体内的情绪发生过程、表现在外的行为方式以及同社会的相互作用这三者进行调整和控制。

  婴儿情绪的冲动性与易感性非常强,他们的情绪变化快,常常破涕为笑,不善于调节自己的情绪,情境性强。同时,他们的情绪易受到他人的感染。

  幼儿初期的儿童仍然带有这些特点,由于言语发展,3~4岁幼儿已能用口语表达的方式使用各种策略来调控自己的情绪,使自己感到舒服。如摔倒了,就自己对自己说“我是勇敢的孩子,我不哭”等。幼儿情绪的自我调节能力增强,主要表现在幼儿的情绪状态可以保持一定的时间,稳定性增强,冲动性减少,同时也表现出不容易受他人的感染。

  幼儿通常在2.5~3岁入幼儿园,幼儿刚人园时所表现出来的痛苦,即与亲人暂时分离而产生的分离焦虑,需要教师和家长帮助幼儿主动调节情绪,增加安全感。

  庄严等人对幼儿进行了长达10年的跨文化研究,发现了情绪调控的文化差异。研究设定了使5岁幼儿受挫的场面:当幼儿玩兴正浓时,突然来了一个陌生人把幼儿手中的玩具全部拿走,以此来观察幼儿的情绪调控能力。结果发现,日本幼儿在受挫后,大部分的幼儿都能马上调整好情绪,甚至帮助陌生人一起收拾玩具。而韩国的幼儿所表现出的愤怒和悲哀的情绪要持续很长一段时间。

  由此可见,幼儿的情绪调控,虽然有系统化过程这样一个共性的东西,但是又有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中积淀而成的特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