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宾格夜晚出击的主要目的是与距离比较远的狗打架。尽管这有遭到报复的危险,但似乎没有理由担心宾格这个狗族的支脉会绝种。一个男人曾说他看见一只郊狼,身后跟着三只小狼;还说那头大的似乎是它们的妈妈,因为除了体型巨大、毛色发黑以外,还有就是在口鼻周围有一圈白色的毛。

不论那些传言是不是真的,我在这个三月底知晓了全部答案。当时我们正乘着雪橇外出,宾格小跑着跟在后面。突然之间,凭空出现了一只郊狼。宾格开始全力追逐,但是这只狼并没有使出全身解数来逃跑,因此跑了一阵儿,宾格就已经非常接近这只狼了。可是非常奇怪,既没有反抗,也没有争斗!

宾格非常亲昵地跑到狼的旁边,开始舔狼的鼻子。

我们看得目瞪口呆,叫喊着催促宾格与之战斗。我们叫喊了好几次,也逐渐接近它们了,那只狼才开始再度奔逃,宾格又开始追击,直将那只狼压倒在地为止。但是在整个过程中,它的亲切举动是显而易见的。

“那是一只母狼,宾格不想伤害她。”当我们渐渐了解真相的时候,我开始向大家解释道。可戈登说:“老天,岂有此理!”

所以我们叫回了我们那只极不情愿的狗,然后继续赶路了。

这件事情以后的几个星期,我们恼怒地发现:一只郊狼杀死了几只小鸡,并从房子的后面偷走了几块走味儿的猪肉,还从窗户里往里面探看了好几次,吓到了棚屋里的孩子;而当时我们这些大人都不在家。

对于这只动物,宾格似乎没有起到看家护院的作用。最后那只狼,是一只母狼,被射杀了。而宾格对奥利弗表现出了持久的敌意,因为是奥利佛杀死那只狼的。

一个人和他的狗如果可以不畏艰险地互相依赖,是一件非常奇妙、非常美好的事情。巴特勒讲了一个发生在遥远的北部印第安部落里的故事。这个部落的居民原本非常团结,但差点因为一条狗而灭绝。这条狗原本属于一个部落成员,但却被他的邻居给杀死了,因此引发了部落居民之间的相互残杀。在我们这里,也有诉讼、有纷争、有不同戴天之仇,所有这一切都说明了一个道理,那就是:“爱我,就要爱我的狗。”

我们有一个邻居有一条非常好的猎犬。他认为自己的猎犬是世界上最好的,也是最棒的狗。我爱他,所以我也爱他的狗。有一天,可怜的坦(那条狗的名字)爬着回了家。它身上有多处可怕的伤痕,最终死在了门口。我发誓与他的主人一起展开复仇行动,从那以后,我们一同不遗余力地寻找那个杀死狗的卑鄙小人。不仅悬赏捉拿,而且还收集各种零散的证据。最后,证据表明是南部地区三个人中的一个对坦下的毒手。线索逐渐清晰起来,我们本应该对那个谋杀可怜的狗的凶手进行审判。

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一件事情立刻改变了我的想法,这件事情使我相信,杀死老猎犬的绝不是那个不可饶恕的罪犯。而且经过进一步考虑之后,我只能说杀死坦是一件值得尊敬的事儿。

戈登·怀特的牧场在我们牧场的南面,有一天,小戈登得知我正在寻找凶手,就把我带到一边。他看看四下无人,对我耳语说:“是宾格干的。”

事情一下子急转直下。我承认,在那个时刻我竭尽全力想阻止复仇继续进行下去,在此之前,我还一直都在努力推动着这次复仇行动。

很久以前,我似乎就已经放弃了宾格,但是做为它的主人的感觉一直都在。不久,狗和主人之间这种割舍不断的友情,再次在与它有关的另一件重要的事情上发挥了作用。

老戈登和奥利弗是非常要好的邻居和朋友。他们相约一起伐树,一直到冬末,合作得都非常愉快。后来奥利弗的老马死了,他决定物尽其用,把马拖到草场上,撒上毒药,做成诱杀狼的毒饵。唉,可怜的宾格!它过的就是狼一样的生活,尽管这种生活一次又一次使它置身于狼的不幸遭遇之中。

与它的野生亲族一样,宾格也非常喜欢死马的尸体。就在那天晚上,宾格和戈登家的狗柯利一起来到了马的尸体旁边。似乎宾格主要忙于防止狼群的突袭,但是柯利却尽情享用了大餐。留在雪地上的痕迹告诉了我们这场宴会上发生的所有的事。宴会因为毒药开始发作而中断,从柯利返回时那种混乱的足迹来判断,它一定是忍受了非常巨大的痛苦。最终,柯利抽搐着倒在戈登的脚下,痛苦万状地死去了。

“爱我,就要爱我的狗。”我们无法接受任何的解释和道歉,强调这是一次意外也是毫无用处。而宾格和奥利弗之间的长期夙仇,也被重新翻出来,加重了彼此之间的怨恨。森林协议到此终结,所有的友情荡然无存。直到今天,也没见到哪个强大的国家能够阻止这种派系敌对。在柯利的叫喊声中,这种敌对状态立马兵戎相见了。

宾格也是花了几个月的时间才逐渐康复的。我们甚至以为它再也不能恢复成旧日那个强壮的宾格了。但是当春天再次到来的时候,它跟新生的小草一起重新获得了力量,恢复得越来越好。在几个星期之内,它已经又是那个浑身充满力量和精力,让它的朋友们为之自豪,让它的邻居们为之憎恨的宾格了。

一些变故使得我远离了马尼托巴一段时间。等我在1886年返回该地区时,宾格还是怀特家的成员。我还以为它已经把我给忘记了,因为我毕竟离开了两年时间。但是它并没有忘记。冬天的一个早上,在走失了48个小时以后,它终于蹒跚着回到了怀特家。它的一条腿上拖着一个套狼的夹子和一个非常重的木头,那条腿已经冻僵了。没有人敢上前帮助它,因为它的样子非常凶残。当时我对它来说已经是一个陌生人了,当我弯下腰,一只手抓住夹子,另一只手抓住它那条腿,准备把那个夹子解下来时,突然,它咬住了我的手腕。

我并没挣扎,只是说:“小宾,你不认识我了吗?”

此时它还没有咬伤我的皮肤,立刻松开了嘴。尽管当我取下套子的时候,它一直都在呜咽,但却没有再做任何抵抗。尽管它变换了住址,我又离开了很长一段时间,但它还承认我是它的主人;尽管我放弃了做它主人的权利,但是我仍然觉得它还是我的狗。

虽然大大违背了它的意愿,小宾还是被带进了屋,因为必须为它那条冻僵的腿解冻。在那个冬天剩下来的日子里,它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它还因此失去了两个脚趾头。但是,天气尚未转暖,它的健康状况和它的体力又完全恢复了,如果不仔细看,根本就看不出它曾有过被捕兽夹子夹住过的经历。

在同一个冬天,我抓住了很多狼和狐狸。它们不像宾格那么幸运,没能逃脱我在陷阱中设置的弹簧。即使这些动物的皮毛现在不值钱了,不过能得到一笔奖金也是好事啊!

因为地处树林和部落之间,而且人迹罕至,肯尼迪平原绝对是一块设置陷阱的好地方。很幸运的是,我在那里得到了很多动物的皮毛。在四月末的一天,我骑着马去那里做例行的巡查。

捕狼的夹子是用一种重型钢材做成的,夹子上装有两根弹簧,每个弹簧有上百磅的弹力。在被掩藏好的诱饵周围,放置四个这种牢牢地固定在埋好的圆木上的夹子,上面再盖上棉花和沙土,以免被看出来。

一个夹子夹住了一只郊狼。我用一根棍子打死了那只狼,把它扔在了一边,然后像此前几百次做过的那样,重新设置陷阱。所有工作很快就做完了,我把扳手扔在了我的马站立的地方。看到附近有一些不错的沙子,我只要伸出手捧上一捧,放在陷阱上面,就会给陷阱加上一个完美的结局了。

噢!多么不幸的想法!噢!长期漫不经心造就了可怕的后果!那堆沙子下面是另一个陷阱,顿时,我自己也成了一名囚徒。虽然捕狼夹子没有锯齿,而我厚厚的手套减弱了枷锁夹住的力度,因此我没有受伤,但是捕狼夹子牢牢地拷住了我的手腕。对此我没有感到太惊慌,并力图用右脚勾到扳手。我趴在地上,将身体最长限度地拉伸,尽量把我被拷住的手伸得又长又直。这种姿势使我无法看着够到,但是凭着脚趾头的感觉,我知道我已经触到了捕狼夹子的小铁钥匙了。我的第一次努力失败了,我套着夹子,将身体拉伸到最长的长度,可我的脚趾头却没有够到任何金属物品。我以捕狼夹子为中心,缓缓移动我的身体,但又一次失败了。随后,经过费力地查看,我发觉我的脚向西伸出得太远了。因此我开始转动身体,盲目地用脚趾轻叩着地面,企图够到钥匙。就这样,我胡乱地用右脚来回地摸索着,却忘记了我的另一只脚,直到一声尖利的“当啷”声,第二个捕狼夹子的铁钳牢牢地扣住了我的左脚。

最初,这种可怕的情形并没有让我感到恐惧,但很快我发现我所有的努力都是白费力气。我无法从任何一个夹子中挣脱,也不能移动这两个夹子。我四肢伸展地躺在那里,被牢牢地困在当场。

我现在的情况怎样呢?因为寒冷的季节已经过去了,所以不大会有冻僵的危险。但是冬季里,伐木工人从来不会造访肯尼迪平原,而且没有人知道我去了哪里。除非我自己设法逃脱出去,否则根本没有生还的机会了,仅有的可能是被狼群吞食,或者会被冻死和饿死。

我躺在那里,看着太阳逐渐从平原西方漂亮的湿地边缘落下。距离我几码开外的囊地鼠挖洞翻出的土堆上,一只角百灵正唧啾着它的夜歌,其歌声就像每晚在我们房门前的那只百灵唱得一样。尽管我的手臂已经失去了知觉,寒冷已经包围了我,但是我还是注意到它的耳朵上方的小簇绒毛有多长。随后我的思绪飞回了怀特家温暖、舒适的晚餐桌旁,我想他们现在可能正在煎着晚餐要吃的猪肉,或者刚刚就座。

我的矮马还在原地静静地站着,马缰绳耷拉在地上,它正在耐心地等着我骑上它回家。它根本不明白因何延误了很长时间,当我喊它的时候,它停止了吃草的动作,无言地看着我,无助地探究着我无法移动的原因。要是它能自己回家就好了,空空的马鞍会给人们传达信息,我也许能因此获救。但是它太忠心了,它会一直等下去,直到我冻饿而死。

我忽然回忆起老吉鲁这个猎手失踪的过程。到了第二年的春天,他的同伴们才发现了他的骨架——他的腿骨还夹在捕熊的夹子里。我还好奇地思索着,看看我衣服的哪个部分将会证明我的身份。这时一个新的念头出现在我的脑海里,那就是我的这种感觉就是一头狼被夹住后的感觉。噢!我多么应该为它们的悲惨处境负责啊!现在,我就要得到报应了。

夜幕逐渐降临了。我听到一只郊狼的嗥叫声,我的矮马竖起了耳朵,慢慢地靠近了我,低头站在一旁。这时又一只郊狼嚎叫起来,接着是另一只,我听得出它们正从附近地区聚拢而来。我趴在地上,感到十分无助,如果不出意外,它们会扑过来,将我撕得粉碎。

当我意识到它们那些模糊、黯淡的身影在偷偷摸摸地靠近的时候,它们已经嗥叫了很长时间。是我的马首先发现了它们,它那惊恐的鼻息声一开始还把它们给吓退了;但是后来它们离我越来越近了,最后在我周围的草地上坐成一圈看着我。不一会儿,一个胆子大一点儿的郊狼缓慢地匍匐前进,用嘴去拖拉它那已经死去的同胞的尸体。我大叫了一声,它咆哮着退下了。此时我的马已经吓得跑远了。很快,那只郊狼凑上前来。就这样反复进退了两三次之后,那只死狼的尸体被拖走了,并在几分钟之内就被其余的狼给分吃了。

吃完之后,它们围得越来越近了,全都蹲坐在地上看着我。胆子最大的那个嗅了嗅我的枪,并用脚刨了些土盖在上面。当我试图用我那只没被困住的右脚去踢它,并且开始大声叫喊的时候,它又退了回去。可是后来我越来越没力气了,它的胆子也变得更大了,它甚至走了过来,冲着我的脸咆哮着。见此情景,其他几只郊狼也围拢过来,而我意识到,我可能要被我最蔑视的敌人给生吞活剥了。

突然,黑暗空旷的草原上传来了一声怒吼,随即跳出一只大个头的黑狼。郊狼像一群废物一样四散奔逃,只有那个胆子非常大的留了下来。它被这个黑色的新来客紧紧地咬住,不一会儿就成了一具尸体。接下来将发生什么,噢,太恐怖了!这个力量强大的畜生跳到了我的面前!是宾格——我的高贵的宾格,它用乱蓬蓬的头蹭了蹭我,紧靠着我喘息着,接着用舌头去舔我已经冰冷的脸颊。

“宾格——宾格——好孩子——把我的扳手拿过来!”

它跑过去,旋即返回来,拖着我的枪,因为它认为这是我最需要的东西。

“不对——宾格——是扳手。”这次它叼来的是我的肩带,不过最后它还是取来了扳手,并因为做对了而高兴地晃动着尾巴。我用那只能自由活动的手拿到扳手,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拧松螺母。夹子分开了,我的手重新获得了自由;一分钟之后,我整个人也获得了自由。

宾格把马赶过来,我缓缓地走了几步,让血液重新循环起来,然后上了马。一开始我骑在马背上慢慢地走着,不一会儿便开始飞奔起来。宾格则像一个传令官似的,在前面一边跑一边欢叫着,我们就这样一路赶回了家。回到家之后才得知,在天色即将黑下来之前,勇敢的宾格的举动非常奇怪。它来到木桩信号站附近,呜咽着、守望着。最终当黑夜降临时,尽管这条狗从来没有去过设置陷阱的地方,尽管他们试图阻止它,但它还是消失在幽暗的夜色中了。凭借着一种超乎我们认知之外的本领的引导,它及时地赶到了出事地点,惩罚了凶手,并且解救了我。

忠诚的老宾格——它是一只奇异的狗。尽管它的心是和我连在一起的,但是第二天它经过时,几乎连看都不看我一眼。可是当小戈登要它去追捕一只囊地鼠时,它的反应却非常的爽快。

它就这样一直生活到生命的终结。直到死去的时候,它一直过着狼一样的生活,那是它喜欢的生活方式。它总能寻找到被冻死的马的尸体;它再一次地发现一个被下了毒的诱饵,并像狼一样,又一次将毒饵吞吃掉;等到感到剧痛难忍的时候,它并不去找怀特,而是前来找我。它来到了我的棚屋的门口,我当时要是待在屋里该有多好啊!

第二天我返回的时候,发现它已经死在了雪地里。它的头倒在了我的门槛上——那是它小时候经常出入的门口。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在我的这条狗的内心深处,自始至终都认为自己是我的狗——在它极度痛苦的最后时刻,它寻求的是我的帮助,但是这种寻求是徒然无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