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宾格夜晚出击的主要目的是与距离比较远的狗打架。尽管这有遭到报复的危险,但似乎没有理由担心宾格这个狗族的支脉会绝种。一个男人曾说他看见一只郊狼,身后跟着三只小狼;还说那头大的似乎是它们的妈妈,因为除了体型巨大、毛色发黑以外,还有就是在口鼻周围有一圈白色的毛。

不论那些传言是不是真的,我在这个三月底知晓了全部答案。当时我们正乘着雪橇外出,宾格小跑着跟在后面。突然之间,凭空出现了一只郊狼。宾格开始全力追逐,但是这只狼并没有使出全身解数来逃跑,因此跑了一阵儿,宾格就已经非常接近这只狼了。可是非常奇怪,既没有反抗,也没有争斗!

宾格非常亲昵地跑到狼的旁边,开始舔狼的鼻子。

我们看得目瞪口呆,叫喊着催促宾格与之战斗。我们叫喊了好几次,也逐渐接近它们了,那只狼才开始再度奔逃,宾格又开始追击,直将那只狼压倒在地为止。但是在整个过程中,它的亲切举动是显而易见的。

“那是一只母狼,宾格不想伤害她。”当我们渐渐了解真相的时候,我开始向大家解释道。可戈登说:“老天,岂有此理!”

所以我们叫回了我们那只极不情愿的狗,然后继续赶路了。

这件事情以后的几个星期,我们恼怒地发现:一只郊狼杀死了几只小鸡,并从房子的后面偷走了几块走味儿的猪肉,还从窗户里往里面探看了好几次,吓到了棚屋里的孩子;而当时我们这些大人都不在家。

对于这只动物,宾格似乎没有起到看家护院的作用。最后那只狼,是一只母狼,被射杀了。而宾格对奥利弗表现出了持久的敌意,因为是奥利佛杀死那只狼的。

一个人和他的狗如果可以不畏艰险地互相依赖,是一件非常奇妙、非常美好的事情。巴特勒讲了一个发生在遥远的北部印第安部落里的故事。这个部落的居民原本非常团结,但差点因为一条狗而灭绝。这条狗原本属于一个部落成员,但却被他的邻居给杀死了,因此引发了部落居民之间的相互残杀。在我们这里,也有诉讼、有纷争、有不同戴天之仇,所有这一切都说明了一个道理,那就是:“爱我,就要爱我的狗。”

我们有一个邻居有一条非常好的猎犬。他认为自己的猎犬是世界上最好的,也是最棒的狗。我爱他,所以我也爱他的狗。有一天,可怜的坦(那条狗的名字)爬着回了家。它身上有多处可怕的伤痕,最终死在了门口。我发誓与他的主人一起展开复仇行动,从那以后,我们一同不遗余力地寻找那个杀死狗的卑鄙小人。不仅悬赏捉拿,而且还收集各种零散的证据。最后,证据表明是南部地区三个人中的一个对坦下的毒手。线索逐渐清晰起来,我们本应该对那个谋杀可怜的狗的凶手进行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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