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先生还说,如果法院判决离婚,必须把两个孩子都判给男方,因为现在孩子都在自己老家,贸然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不利于孩子成长。

法院进过审理后,宣布将对该案择日宣判。

四、反家暴工作浙江走在全国前列

法官:人身安全保护令是被施暴者的“护身符”

今天是反家暴法在全国实行的第一天,据统计,全国约有24.7%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省妇联系统信访数据显示,近5年,我省每年有关家庭暴力的信访量约占信访总量的15%。

浙江一直是反家庭暴力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的省份。2011年1月1日,浙江省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浙江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对处理家庭暴力的原则、程序、各有关部门的职责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同年在全国率先成立省级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委员会。

浙江省还在全国率先开展人身保护令、家暴告诫制度等工作试点,如宁波探索审理离婚案件中适用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温州、嘉兴探索形成了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等。

今天,在温州瓯海,当地法院发出反家暴法实施后温州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三溪人民法庭庭长刘然表示,反家暴法实施前,在涉家暴离婚纠纷案中,绝大多数受害人在遭受暴力后没有报警,更不懂得如何收集证据,而施暴者又往往对其施暴事实不予承认,家庭暴力的事实很难认定。

但反家暴法实施后,为预防、惩戒家庭暴力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其中一大亮点是专章规定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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