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孕妇有妊娠反应是非常正常的生理反应,只是根据个人身体情况来看轻重之分,妊娠反应开始时间都是六周左右就会出现,也有些或早或晚的出现的,多久会有妊娠反应部分也在孕妇自身体质。妊娠头0-12周称妊娠早期。这时受精卵向胚胎、胎儿剧烈分化的关键时刻。

妊娠早期会有妊娠反应,感觉头晕乏力、倦怠嗜睡,并且食欲减退。有些人还可能有食欲异常、挑食、喜酸味和厌油腻。从胚胎学来看,从受孕到妊娠60天左右是器官发生期,尔后是组织发生和功能形成期。如脑和神经系统形成于受精后15—20天;心血管系统形成于受精后20—40天。(这里所说的时间是实际受孕时间,并不等于末次月经以后的时间。以末次月经的时间减去两周即为实际受孕时间。)胎儿各器官形成时期,最易受外界的最响。加之胎盘发育还不充分,孕激素分泌处于低潮,这正是易发生流产的时期。

所以平时月经准时,当末次月经过期一周仍不见来者,夫妇应首先意识到是怀孕。一旦确诊,除生活上注意,避免公共场所活动外,同时也得从心理上做好准备。其次避免影响胚胎分化和胎儿发育的各种危险因素。妊娠13-27周为中期妊娠是母亲和胎儿都已安定的时期。早孕反应消失,心情变得愉快起来,肚子还不算大,动作也还方便。此期间胎儿发育较快。

孕妇应从妊娠20周开始定期做产前检查,然后每4周检查一次。每次应查体重、血压、尿蛋白,还需做血常规、尿常规、肝功等化验。胎儿发育情况应测宫底高度、腹围,听胎心,时刻关注胎动情况。妊娠28周以后为晚期妊娠。应每2周检查一次;妊娠36周以后,一周检查一次。检查的内容仍同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