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兵书)

《汉 艺文志》:兵家者流,盖出古司马之职,王官之武备也。《洪范》八政,八曰师。孔子曰为国者"足食足兵","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明兵之重也。汤、武受命,以师克乱而济百姓,动之以仁义,行之以礼让,《司马法》是其遗事也。自春秋至於战国,出奇设伏,变诈之兵并作。汉兴,张良、韩信序次兵法,凡百八十二家,删取要用,定著三十五家。诸吕用事而盗取之。武帝时,军政杨璞捃摭遗逸,纪奏兵录,犹未能备。至於孝成,命任宏论次兵书为四种。

《汉志》:兵权谋十三家,二百五十九篇(省《伊尹》、《太公》、《管子》、《孙卿》、《鶡冠子》、《苏子》、《蒯通》、《陆贾》、《淮南王》二百五十九种,出《司马法》入礼也。其权谋者,以正守国,以奇用兵,先计而後战,兼形势,包阴阳,用技巧者也。)

《汉志》:兵形势十一家,九十二篇,图十八卷(形势者,雷动风举,後发而先至,离合背乡,变化无常,以轻疾制敌者也。)

《汉志》:阴阳十六家,二百四十九篇,图十卷(阴阳,顺时而发,推刑德,随斗击,因五行相胜,假鬼神而为助也)。

《汉志》:兵技考十三家,百九十九篇(省《墨子》重,入《就鞠》也。技巧者,习手足,便器械,积机关,以立攻守之胜者也。凡兵书五十三家,七百九十篇,图四十三卷)。

※容斋洪氏《随笔》曰:汉成帝命任宏论次其书为四种,其权谋中有《韩信》二篇,形势中有《项王》一篇,前後《艺文志》载之,且云:"汉兴,张良、韩信序次兵法,凡百八十二家,删取要用,定著三十五家。诸吕盗取之。"项、韩虽不得其死,而遗书可传於後者,汉世不废,今不可复见矣。

《隋志》:一百三十三部,五百一十二卷。

《唐志》:二十三家,六十部,三百一十九卷(失姓名十四家,李筌以下不著录二十五家。一百六十三卷)。

《宋三朝志》:一百八十二部,五百五十三卷。

《宋两朝志》:三十二部,一百二十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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