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明确的学习目标,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就能主动矫正爱做小动作的不良行为。

五、榜样法

榜样是无声的力量,是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典范,是行为规范的模式,具有生动、形象、具体的特点。特别是低年级儿童,善于观察,善于模仿,可塑性强。树立典型做榜样,可以激励他们向积极的方向努力。

教师可以经常给孩子讲有关专心学习的故事。如陈毅小时候由于学习很专心,以至于拿墨水来当饼吃;毛泽东小时侯为了训练自己的注意力,经常故意跑到热闹的菜市场去看书;“头悬梁,锥刺股”、“凿壁偷光”等。讲故事不仅使孩子的注意受到激励,而且还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孩子的思想和言行。同时教师还应当随时随地在班中树立榜样,如:“某某同学坐得真好,老师看看谁能像他那样。”“某某同学能坚持到现在,没做过一次小动作,进步真大!看看还有谁像他一样。”等等。这样,孩子就会时刻想到:我应该向哪个同学学习,受老师表扬。并认识到:给同学做榜样是光荣的事。在此基础上,请学生说说周围那些学习非常专心,上课从不做小动作的好榜样,用这种榜样的力量来感染他们,使他们能够立刻行动,学习榜样,规范自己的行为。确实,学生纷纷表示要向好榜样学习,特别是那些上课经常做小动作的孩子也强烈希望改掉自己的坏毛病。

六、评价法

一个人良好的行为的培养与不良行为的矫正都不是一天两天短时期内能完成的,而且在实践中会经常反复,尤其是低年级儿童,无法彻底克服外界的干扰,不能解决学习中碰到的障碍,往往会丧失信心,于是,注意力就分散或转移了。教师可以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制订出合理、公正的评价方案,对学生的行为及时作出评价。评价分教师评价、同学评价和自我评价三个方面。对于有爱做小动作行为的学生来说,表扬和鼓励性的评价更能使他们树立信心,自觉矫正不良的行为。

首先是教师评价。教师要善于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及时予以激励性的评价,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如果学生安静地坐着,注视老师讲课,老师就应对他说:“你真是一个好孩子!”如果学生能专心地完成作业,老师就应该立即赞扬他:“你进步真大,作业做得又对又快。”下课后,按表扬与批评的次数适当加分或减分。

其次是同学评价。由班级小干部和部分普通学生组成评价小组,每天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的表现作好记录。教师要启发、引导评价小组的成员应多看到这些学生身上的优点。

再次是自我评价。教师应训练学生主动控制自己的行为,而不是被动地接受法规。可以每天在经常做小动作的学生的课桌上放张纸,让他对自已的行为表现评分。在实施前,教师必须严格要求他们实事求是,不能隐瞒,如发现情况不符,将加倍扣分。例如:按自己课堂上做小动作的次数及程度不同扣1~2分;对良好的学习行为,如能在一段时间内集中注意听讲、主动举手提问或回答问题、少做小动作或不做小动作等,按性质不同加分。一天学习结束后,根据每个儿童所得的分数,分别给予奖励。凡是学生行为习惯好的、有进步的、改正缺点快的都能奖到小红花,上光荣榜,促使他们互相模仿学习。逐步使学生在某种程度上自觉地与小动作说“再见”。

总之,尽早矫正低年级小学生上课做小动作的不良行为,是非常重要的。孩子年龄越小,不良的学习行为发现得越早,也越容易纠正,形成的良好行为也越容易巩固住。要做到不做小动作,得靠孩子多次反复实践,必须有一定的时间做保证。这就需要老师在课堂上加强指导,并进行及时检查和督促。经过课内若干时间的练习,孩子的小动作行为会渐渐减少,以至于最终自行消退。这样,不仅能促进孩子的学习,而且会使他们终生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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