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法律……我是它的最大违反者。

——罗伊·比恩法官

一直到19世纪80年代,德克萨斯西部还是一片人烟稀少的蛮荒之地。当时有一个说法:“在佩科斯河以西,没有法律;在艾尔帕索以西,没有上帝。”1882年,铁路公司开始建造连接圣安东尼奥和德州最西端艾尔帕索的铁路时,大约8千名不同民族的劳工和移民涌入佩科斯河以西。争吵和决斗难免经常发生。“这里十分和平,”在那里开酒馆的罗伊·比恩有一次对来客说,“过了4小时了还没有人被杀死。”

德州巡警必须经常出动去抓捕亡命之徒,但是却很难让他们受到法律的制裁,因为需要骑马一周、穿越荒野才能把犯罪嫌疑人押送到最近的法庭接受审判。当地迫切需要有自己的法官和法庭。在这一年的8月2日,在巡警的请求下,酒馆老板罗伊·比恩被德州佩科斯郡政府任命为佩科斯郡第6选区的治安法官(最低一级的法官),法庭就设在他的酒馆。实际上,在比恩被正式任命的一周前,巡警已经把犯罪嫌疑人带来让他审判了。比恩得以获此重任,是因为他上过3个月的学,算是有点文化,而且他的哥哥当过治安官,算是来自法律之家。

不过,比恩法官显然对法律一无所知。用他后来的话说,他对法律的了解来自于他对法律的违反。他本身就是个屡屡作奸犯科的亡命之徒。比恩是肯塔基人,大约出生于1825年。在大约15岁的时候,他离开家乡,前往墨西哥的奇瓦瓦找他的哥哥山姆。兄弟俩在奇瓦瓦合开了一家货栈。在那里,比恩和一名厌恶外国人的墨西哥人发生冲突,将他杀了,不得不逃离墨西哥,前往加利福尼亚州圣地亚哥投靠在那里当市长兼民兵少将的大哥约书亚。

约书亚把比恩安排在民兵中当副官,指望他能走上正道。很快地比恩又闯了祸。在1852年2月,比恩和人进行公开决斗,两人骑在马上用手枪对射,吸引了许多观众。比恩躲过了对手射来的两颗子弹后,一枪打中对手的大腿,一枪打中对手骑的马。两人都被捕,被判罚款和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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