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很多媒体曾经多次报道过,有很多省市地区地区将新生儿落户与多种政策挂钩,要求超生的新生儿父母只有在上完环、交完罚款等相关的处罚之后,才能给计划外生育的孩子出具相关证明,才可以去派出所给孩子上户口,解决孩子的落户、入园上学等一系列问题。对此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层指导司杨文庄司长表示,对与这种现象,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态度非常明确,坚决禁止这种行为。

杨文庄司长表示,我国上世纪80年代,原国家计生委、公安部就曾联合下发过一个通知,要求各地区相关部门不得自行设立限制超计划生育的婴儿落户的规定和法规。之后又曾多次重申强调,明确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即可落户的政策。

但有一些地方一直存在把落户、入学等基本权益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联系起来的做法,严重侵害基本的权益,国家卫生计生委将会同公安部有关部门加强查处力度,对此种违法行为坚决制止,欢迎广大公众和各媒体的监督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