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中国经济网消息:国务院于11月26日印发了《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部署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潜力,稳定有效投资,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有效供给,促进调结构、补短板、惠民生。《意见》还提出了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创新投资运营机制、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等方面的创新措施,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

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巡视员欧鸿他表示,《意见》主要是从三方面鼓励社会资本加大对社会事业的投资力度:

第一,深化改革,创新社会资本进入方式。

积极推进社会领域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改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立机构改革,将符合条件的国有单位培训疗养机构转变为养老机构等。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租赁等途径,采取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教育、医疗、养老、体育健身、文化设施建设。各级政府逐步扩大教育、医疗、养老、体育健身、文化等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

第二,完善落实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更多参与。

在社会事业建设运营税费方面,对非营利性医疗、养老机构建设一律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医疗、养老机构建设一律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进一步完善并落实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事业价格和收费政策。

第三,加大政府投入、支持、引导的力度。

优化政府投资使用方向,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社会事业等领域,政府投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支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例如,我们在实施全科医生临床培训基地建设规划和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时,将符合要求的社会办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到中央投资补助范围。

另据了解,在10月份召开的文化部第四季度例行发布会上,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司长张永新对中国经济文化产业频道记者表示,文化单位和社会上的公司、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只要具备提供公共文化服务能力的,都欢迎参加到公共文化服务的提供中来,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化。

张永新还表示,现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要求不仅仅要着眼于由文化系统、文化单位为老百姓提供文化服务,还必须要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化。所以文化部有一个设想,即国家制定了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服务项目、服务内容,确定基本的服务保障标准,地方各级政府根据这个标准来确定为老百姓提供服务的目录和项目,这个项目和这个目录是面向全社会的,只要是符合目录和标准要求的,都可以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