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

(1891.12.17—1962.2.24),汉族,安徽绩溪人。原名嗣穈,学名洪骍,字希疆,后改名胡适,字适之,笔名天风、藏晖等。现代著名学者、诗人、历史学家、文学家、哲学家。因提倡文学改良而成为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之一,胡适是第一位提倡白话文、新诗的学者,致力于推翻二千多年的文言文,与陈独秀同为五四运动的轴心人物,对中国近代史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曾担任国立北京大学校长、台湾中央研究院院长、中华民国驻美大使等职。胡适兴趣广泛,著述丰富,在文学、哲学、史学、考据学、教育学、伦理学、红学等诸多领域都有深入的研究。1939年还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

【个人简历】

一、经历:

胡适5岁启蒙,在绩溪老家上庄受过9年私塾教育,打下了一定的古文基础。早年在上海的梅溪学堂、澄衷学堂求学,初步接触了西方的思想文化,受到梁启超、严复思想的较大影响。

在胡适的早期成长岁月中,父亲这一角色,在实体上,是缺失的,但也不能说胡适的父亲对他性格以及精神的养成没有一丝影响,影响是有的。从胡适出生,到胡适的父亲去世,胡适和父亲在一起生活的时日长不过一年的时间,在胡适的记忆中,关于父亲的印象是模糊的,他以后能忆起的不过是在短暂的相聚中,父亲教他识字的情形,以及父亲的死讯传回家乡时,家里的凄惨情状。在《四十自述》中,胡适这样回忆他的父亲:“我小时也很得我父亲钟爱,不满三岁时他就把教我母亲的红纸方字教我认。父亲作教师,母亲便在旁作助教。我认的是生字。她便借此温她的熟字。他太忙时,她就是代理教师。”“这些方字都是我父亲亲手写的楷字,我母亲终身保存着,因为这些方块红笺上都是我们三个人的最神圣的团居生活的纪念。”这样的天伦之乐虽然极为短暂,但留给胡适和其母亲的回忆却是终生的。[1]

胡适(13张) 1904年,他到上海进新式学校,接受《天演论》等新思潮,并开始在《竞业旬报》上发表白话文章,后任该报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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