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昊没料到,这成了命运转折的3天。小楠后来被确诊为“蚕豆病”,一种遗传性红细胞酶缺陷疾病。

“茵栀黄口服液中含有金银花提取物,可诱发蚕豆病患儿发病。”原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中西医结合医院儿科主任张思莱表示。这也代表了相当一部分医生的观点:使用茵栀黄容易触发溶血,加重黄疸病情。

“蚕豆病”以广东、海南、广西、云南等南方省份为高发区,北方地区较为少见。在国内,这种疾病尚未被列入常规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中。

小楠就诊的这家北京地区医院也不例外。开具茵栀黄颗粒前,医生并没有对小楠进行血液筛查,更没有采取相关的干预措施,预防高胆红素血症。最终的悲剧,此时就埋下了伏笔。

通过查看药品说明书,凌昊发现,茵栀黄颗粒剂的不良反应“尚不明确”,“禁忌”一项也一笔带过——“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茵栀黄颗粒在临床上已广泛应用于新生儿黄疸治疗,提供的说明书中没有明确的禁忌证。因此,目前尚无充分依据说明茵栀黄可诱发溶血反应。”医疗鉴定专家团的结论,让凌昊有些难以接受。

再次到医院就诊,已是出生后的第8天。此时,溶血性黄疸还在加重,必须换血治疗。小楠被转往北医三院抢救,但最终宣告不治。

医疗鉴定书中,医方认为对患儿诊断准确,治疗、处置并无失当之处,“患儿是死于换血并发症”。而凌昊则坚持认为,孩子是在服用茵栀黄颗粒后发生溶血,抢救无效后离开人世的。

将首诊医院告上法庭后,凌昊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资料看得越多,他越觉得害怕——一种研究尚不明确的药物,竟被贸然用于刚出生的婴幼儿,“茵栀黄颗粒究竟是否会诱发溶血,难道要用更多蚕豆病患儿的命来换取答案吗?”

口服液不在禁用之列

南方周末记者注意到,食药监总局的公告详细列出了茵栀黄注射液对于全身各系统的不良反应情况,包括呼吸困难、过敏性休克等过敏反应,高热、水肿等全身性损害,恶心、呕吐、腹泻等消化系统疾病,还包括溶血反应、黄疸加重、肾功能异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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