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病毒主要通过血液、母婴及性途径传播,预防乙肝病毒最有效的措施和手段就是接种乙肝疫苗。年龄越小,感染乙肝病毒后成为慢性感染者的风险越大,所以新生儿和青少年是乙肝防控的重点人群。

自治区卫生厅疾控处工作人员特别提醒,对酵母有过敏史者不能接种乙肝疫苗;患严重疾病、急性或慢性感染者、发热者,待康复后咨询医生进行接种;注射过免疫球蛋白者,应间隔1个月以上再接种乙肝疫苗。

据了解,此次补种工作的经费由自治区拨付的项目经费专款支付。

2010年9月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将对全疆9周岁至15周岁的6个年龄组人群进行乙肝疫苗免费查漏补种,重点排查人群为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以及边远贫困地区儿童。

7月13日,记者从自治区卫生厅获悉,此次在全区14个地、州、市94个县(市、区)对1996年至2001年出生的未免疫人群实施乙肝疫苗接种,是为了进一步降低该人群乙肝病毒感染率和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

此项工作将在2010年9月至2011年3月开展,接种人群为1996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出生,未接种或未完成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的儿童。据了解,2009年,自治区启动了15岁以下人群乙肝疫苗接种工作,截止2010年4月底,全区已完成了1994~1995年两个年龄组人群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累计查漏补种124339人。

为保证接种率,在2010年9月开学时,将对1996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出生的孩子摸底调查,如接种人群出现以下三种情况将不予接种:一、既往有乙肝病史;二、既往乙肝血清标志物检测指标中有1项及1项以上阳性,如既往无血清学检测结果,可按自愿原则自费检测,如不愿检测,即视为全部阴性;三、有接种乙肝疫苗禁忌症的人。

接种时,未接种乙肝疫苗者,接种3针次;既往接种不足3针者,补足3针;免疫史不详者视为未接种,须接种3针次疫苗。接种第二针和第一针间隔1个月,第三针和第一针间隔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