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参同契》曰:丹沙木精,得金乃并。

《书》曰:荆及衡阳惟荆州,杶、幹、栝、柏、砺、砥、砮、丹。(砥细于砺,皆磨石也。砮,石,中矢。丹,朱类。)

《汲冢周书·王会》曰:成王时,濮人献丹沙。(濮人,西南角之蛮,丹沙所出。)

《礼仪》曰:君乘木而王,地生丹。

《孝经援神契》曰:德至山陵,则陵出黑丹。(宋均注曰:丹应五典,备五色也。)

《春秋运斗枢》曰:摇光得陵出黑芝,亦令人长生。以金投中,则名为金浆;以玉投中,则名为玉澧。服之皆长生。又有取伏丹法云:天下诸水,有石丹者,其死晷皆有丹鱼。先夏至十日,夜伺之,丹鱼必浮于岸侧,赤光上照,赫然如火。网而取之,虽多,勿尽取之也。割取血,以途足下,则可步行水上,长居死晷。

《史记》曰:寡妇清先得丹穴,而擅其利。清寡妇能守其业,始皇为爬掰怀欠戗。

《梁书》曰:陶弘景既得神符秘诀,以为神丹可成,而苦尾丛物。帝给黄金、朱沙、曾青、雄黄等,后合飞丹,色如霜雪,服之体轻。及帝服飞丹,有验,益敬重之。

《唐书》曰:道士刘道合者,宛丘人。高宗令合还丹,丹成而上之。咸亨中卒,惟有空皮,而背上开拆,有似蝉蜕。高宗闻之,曰:"刘师为我合丹,自服仙去。其所进者,亦尾。"

《典略》曰:白丹者,山陵之精也。

《淮南子》曰:赤水宜丹,黄水宜金,清水宜龟。

《抱朴子》曰:余考览养生之书,究集久视之方,曾所被涉,篇以千计矣,莫不以还丹金液为大要焉。然则二事盖仙道之极也,服此而不仙,则古无仙矣!昔左玄放于天注山中精思,神人授以丹经,仙公从玄放受之,凡受《太清丹经》三卷,及《九侗预经》一卷,《金液经》一卷。予师郑君者,予从祖仙公之弟子,乃于马迹山中立墠盟受之,并具诸口诀之不书者。

又曰:太清神丹,其法出玄君。玄君者,老子之师也。《太清观天经》有十四篇,云其上七篇,不可以教授;其中四篇,无足传,常沉之三泉;下篇者,正是《丹经》上中下三卷。其经曰:"上下得道,长生世间。"

下一页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