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几间教室、聘几个老师,一个幼儿园就诞生了。今后,云南省将杜绝类似现象。昨天,《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草案)(听证稿)》公布,一系列有关规范和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政策将出台。今后,云南省学前教育发展将有法可依。

其中,《条例》规定,学前教育机构必须有取暖、降温、供水等设施与设备,必须有保健医生和专职保卫人员。办学地点周边须无油库、无化工厂等有危险、有严重污染、有放射源的设施。新建的城镇小区,若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学前教育设施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不予审批。

门槛

保健医师须有本科学历

《条例》提出,学前教育机构的负责人、教师、保健员、保育员等应当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任职资格或者条件,并持证上岗。

其中,负责人应当具备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经过园长任职培训。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负责人应当报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教师应当具备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及相应资格,或者经省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此外,保健员中的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保健员中的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医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保育员应当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并经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专职保卫人员应当受过专业保安培训,经公安部门的考核审查合格,取得保安员证。

收费

幼儿园不能作为盈利单位

在收费方面,价格主管部门须会同教育、财政部门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制定公办学前教育机构收费标准。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收费实行办园成本核算后,合理确定收费项目和标准,报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示。

《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把学前教育机构作为盈利单位,不得向学前教育机构进行任何形式的摊派,不得挪用学前教育机构所收取的费用。

保育

上课以做游戏为主要内容

学前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保教结合,寓教于乐,促进学龄前儿童健康成长。鼓励学前教育机构结合实际开展保育和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并将研究成果用于保教实践。

学前教育机构应制定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在园儿童开展安全演练,并做好每日晨检、食品安全检查和环境消毒等,要按照规定组织在园儿童进行年度体检。

规划

新小区不建幼儿园不予审批

《条例》提出,学前教育机构的设置应当与当地居民人口相适应。县级以上政府制定的学前教育发展规划中应当包括学前教育机构设置规划。

对已建成的城镇小区没有配套学前教育机构的,所在地县级政府应当根据居住区规划和居住人口数量,按国家有关规定建设学前教育机构。

新建的城镇小区,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城乡规划配套建设与居民小区规模相适应的学前教育设施。未按照规定安排配套学前教育设施建设的新建小区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不予审批。配套学前教育设施应当与新建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保障

富余校舍免费供民办园

各级政府应当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新建、改建和扩建农村学前教育机构。其中,乡级政府应当将学前教育机构建设纳入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每个乡镇应当设置一所公办中心学前教育机构。此外,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后富余的校舍,免费提供给民办学前教育机构使用;通过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幼儿教师等方式扶持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提供普惠性服务。

按照《条例》规定,学前教育机构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举办者对办学场所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2)办学地点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和卫生标准,环境适宜,采光、通风条件好;周边无油库、无化工厂等有危险、有严重污染、有放射源的设施;

(3)有符合学前教育设施建设标准的活动室、寝室、卫生间、盥洗室、保健室、办公用房和厨房;

(4)有取暖、降温、供水等设施与设备;

(5)寄宿制学前教育机构应当有隔离室、浴室、洗衣房、教职工值班室;

(6)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地,配备一定数量的游戏和体育活动设施及器械;

(7)有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和儿童年龄特点的桌、椅、床、玩具、教具、图书、乐器、玩具柜(架)及保证学龄前儿童学习生活必需的其他设备和用品;

(8)具有相应的餐具、玩具、用具消毒设施;

(9)有相关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房屋安全和食品安全证明。

《条例》听证会28日举行

《条例》听证会定于9月28日在昆明举行。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名额为15人至20人。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21日下午6点。

凡在本省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省法制办、省教育厅报名。报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网上报名方式。其中,网上报名可登录省电子政务门户网站、省政府法制信息网站或者省教育厅网站。(完)(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