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对6省市数千名青少年进行的调查显示,受访者童年时遭受的躯体、情感伤害,来自父母的约占26%

14岁的小正,手臂上大大小小的伤疤清晰可见。小正刚3个月大时,妈妈就丢下他和爸爸跟人走了。从此,爸爸每天酗酒,喝醉了就打小正。被打怕了的小正,5岁时偷偷跑到省城,沿街乞讨为生。直到去年被郑州市保护流浪少年儿童中心救助,小正才结束了长达9年的乞讨生涯。

“针对儿童的家庭暴力并非少见,存在于世界各地。”北京大学儿童青少年卫生研究所陈晶琦副教授告诉记者。

今年3月,由陈晶琦领衔的调查组,对陕西、广东、浙江、湖北、黑龙江、北京等6省市的3577名在校青少年,开展了儿童暴力状况的初步调研。被调查学生中,童年时期遭受的躯体、情感伤害,包括徒手打、用物品打、限制活动以及言语羞辱、被忽视等,主要来自父母,约占26%。

“受‘孩子不打不成器’、‘棒打出孝子’等传统思想的影响,大多数人认为父母打孩子是正常的教育方式。”陈晶琦说。

我国已从立法、补救和制裁等方面,形成了较完整的儿童权益保护法律体系

谈到相关法律保障,外交部条法司陈佩洁处长说,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相继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修改了《刑法》、《收养法》,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法律体系,从立法措施、补救措施和制裁措施等方面,对儿童权益保护提供全方位法律保障。

陈佩洁介绍,2001年,由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牵头,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卫生部等14个部委,组成了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利协调组。同时,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还设立了校园周边环境治理领导小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领导小组,儿童权益保护制度体系初具规模。

应建立社区预防网和社区支持网络联盟,为受暴力伤害的儿童提供准确、及时的援助

浙江省行政学院教授王立军认为,要防止针对儿童的家庭暴力的发生,家长要改变教育方法,社区也可以起到重要的预防和保障作用。“可以尝试在社区中,建起反对针对儿童的家庭暴力的社区预防网和社区支持网络联盟,为受暴力伤害的儿童提供准确、及时的援助。”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支持网络发生了很大变化,社区将成为重要的具有支持力度的环节。”王立军说,反对针对儿童的家庭暴力的社区干预,需要调动整合公检法司、社区、工青妇群团、非政府组织等资源,对社区工作者、教师、街道居委会干部、警察、法官、医务工作者等进行有本职特点的系统培训,同时为受暴力伤害的儿童及施暴者开办心理辅导小组,形成社区预防网和全方位的救助、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