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孩子完成某个目标,您是不是也常许以物质奖励?比如考前十名买多功能的玩具,帮忙洗碗给1元钱等。想过这种做法是否得当吗?

心理学上曾做过这样的实验:一位心理学家挑了些爱绘画的孩子分为AB两组。A组孩子得到许诺:画得好,就给奖品,B组孩子则只被告之“想看看你们的画”。两个组的孩子都高兴地画了自己喜爱的画。A组孩子得到了奖品,B组孩子只得到了几句平常的赞语。

三星期后,心理学家发现,A组孩子大多不主动去绘画,他们绘画的兴趣也明显降低,而B组孩子则仍和以前一样愉快地绘画。

这个实验,曾在不同国家、不同兴趣组里进行过,实验结果得到了反复验证。这个实验告诉我们:奖品固然可以强化某种良性行为,但它也有使人只对所获奖品感兴趣而对被奖行为本身失去兴趣的危险。

其实,一个人除物质需求外,还有被尊重、被认可、被理解、被关爱等多方面的精神需求。因此,奖励的方式有很多,比如一起看场电影、旅游,或奖在不经意处,给他一个惊喜。而给孩子主导权,让他选择一件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则是最受其欢迎的奖励方式。

总之,应该让奖励有意义,让奖励留在孩子的记忆深处而非花钱的多少,才能产生久远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