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决定用第二人称撰写这篇动物小说。困难的是,现有的词汇中,只有专指人以外事物的第三人称的“它”,而没有相应的“你”;“你”是单人旁,用于人的。我无权像古代的仓颉那样去造个字出来。我只好向尊贵的人类借用这个“你”字。我郑重声明,我绝对没有想要亵渎人类尊严的意思。——作者关于小说人称问题的说明

1

你在这个世界上度过了十五个春秋。这对于以长寿著称的龟来说,只是生命的开始;对于主宰世界的人类来说,还刚刚进入青春年华。但你是鹿。对鹿来说,十五年就是生活的全部,就是生涯的尽头。好几个月前,你就感觉到自己的肌肉开始松弛,再也不能像过去那样在草原上自由地尽情地蹦跶跳跃了;你的牙齿已开始松动,连咀嚼鲜嫩的草叶都相当困难。率领鹿群到尕玛儿草原觅食或到曼纳臭水塘饮盐碱水时,你就会觉得相当疲乏,要不是鹿王的自尊心迫使你撒开四蹄走在鹿群的最前面,你肯定就要掉队了。你哀叹时光太短暂,你感慨生命太脆弱,但你无法改变大自然新陈代谢的规律。你甚至已经看到黑色的死神在向你召唤。你知道自己在不久的将来就会或者在奔跑的路上或者在吃草时心脏一阵反常的颤动,浑身痉挛,咕咚一声倒地气绝身亡,就像在其他一些衰老的鹿身上发生的情景一模一样。你不可避免被尕玛儿草原上凶猛的红蚂蚁咬成碎片,或被鹰峰上讨厌的秃鹫当做晚餐。

你不甘心就这样普普通通地死去。你虽然是鹿,但你不是一般的鹿,你是勇敢的智慧出众的鹿王。你希望自己生的时候与众不同,死的时候也与众不同。你希望能给自己统治了八年之久的鹿群留下点永世纪念的东西。你希望自己最后一抹生命的火焰能给鹿群增添些光明。那么究竟该干些啥呢?率领鹿群到遥远的地方去寻找新的茂盛的草原?替鹿群找寻一处猎人和食鹿类猛兽都无法到达的安全地带?不,这些想法都是荒唐的,不现实的。尕玛儿草原是整个日曲卡山麓最肥美的草原了;在这个地球上,根本就不存在猎人和食肉类猛兽无法到达的地方。你想得神魂颠倒,想得心力交瘁,还没想出合适的主意来。

那天黄昏,你率领鹿群经过一片河滩,突然间,在远处的河湾那儿出现一个黑影。几只小鹿以为那匹凶残的老狼又出现了,惶惶然钻到母鹿的腹下,呦呦哀叫起来。霎时间,整个鹿群都惊慌骚动起来了。你登上河滩中央一块突兀的磐石,仔细一看,那黑影不是老狼,而是一只狗獾,夕阳把它的身影拉长了,才闹出这场误会来的。

狗獾对鹿群是无害的,弄清真相后,虚惊很快平息下来。就在这时,一个崭新的充满悲壮色彩的念头蓦地跳出你的脑子。你禁不住为自己这新奇的想法激动得浑身战抖。

2

也许它是忍受不了日曲卡雪山的严寒和饥馑所以才跑到尕玛儿草原来的;也许它是被猎人追捕慌不择路偶然逃进尕玛儿草原来的;也许是它极其灵敏的嗅觉闻到了芬芳的鹿的气味才从遥远的居住地跟踪过来的。你不知道这匹老狼究竟是从哪里钻出来的。尕玛儿草原过去从未有过狼患。

这匹老狼的出现,给鹿群带来了灾难。

过去鹿群也有过天敌,例如去年秋天,一头雪豹从日曲卡雪山下来叼走了一只两岁的小鹿。但雪豹尽管也凶残,也令鹿讨厌,毕竟是极其偶然地出现过一次,叼走小鹿后,雪豹就匆匆忙忙跑回雪山上去了。雪豹不习惯尕玛儿草原炎热的气候。雪豹的智力也是有限的。

那匹老狼就不一样了,它和雪豹同样凶残,却又比雪豹多了一层狡诈,多了一层贪得无厌。你记得很清楚,老狼第一次出现在草原上到今天已经有四个多月了,老狼就像一只黑色的幽灵,始终在鹿群周围游荡。每隔十天左右,老狼必然会袭击鹿群一次,或咬死一头活泼可爱的小鹿,或咬死一头行动迟缓的老鹿。葬送在老狼腹中的鹿累计已达十四只了。你愤慨老狼使你统率的鹿群数量锐减,你更愤慨它冲进鹿群扑咬你麾下臣民时的那副神态。它总是半睁半闭着那双粘满眵目糊的狼眼,微露肮脏的黄色的狼牙,摇晃着那条扫帚似的大尾巴,一副悠闲得意的模样,仿佛不是在野外进行紧张的生死拼搏的猎食,而是在进行一场轻松的游戏。老狼吃饱了芬芳的鹿肉,喝饱了滚烫的鹿血,便离开鹿群到草原逍遥玩耍,饿了渴了又回到鹿群来。你心里很明白,老狼其实已经把你统率的鹿群视为它的战利品,它的俘虏营,它的屠宰场,它可以随心所欲提取和处置的鹿群!

难道你哈克辛辛苦苦繁殖和发展起来的鹿群就是为这匹丑陋的老狼提供永不枯竭的食物?

你是心高气傲的鹿王,你受不了这种侮辱。你恨不得立刻把老狼撕碎,像咀嚼青草那样把它嚼成粉末,虽说鹿是草食动物,但气急了恨急了也想尝尝仇敌的血腥味的。你有一百多头臣民,而它只是一只孤独的老狼,从数量上来说你占有绝对的优势。遗憾的是,鹿是善良的动物,天性怯懦,只要一闻到狼身上那股刺鼻的腥膻味,便会吓得魂飞魄散,仓皇逃命。你也不例外。尽管你头上有一副漂亮的坚硬的琥珀色的鹿角,尽管你在鹿群中享有至高无上的威势,尽管用鹿的标准看你具有出众的勇敢,尽管你一秒钟前还慷慨地想象着要同老狼决一死战,但当老狼突然出现在鹿群时,你身上鹿的勇气顿时冰消云散。你感到四肢发软,心仿佛要跳出嗓子眼儿,脑子里一片空白,只剩下一个强烈的念头占据你整个身心:逃命!你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耻,但你无法改变自己怯懦的天性。老狼身上那股血腥味,那锐利的狼爪,那尖利的狼牙,对鹿来说仿佛有一股无法抗拒和逆转的威慑力。也许这是天意。

你只有带领鹿群逃跑。你要摆脱老狼无休止的纠缠,办法只有一个,就是尽量逃得远些,再远些,逃出狼的视野,逃出狼的嗅觉范围,让老狼从此再也找不到你们。那一次,当老狼咬断一头幼鹿的喉管暂时离开鹿群后,半夜,你悄悄唤醒沉睡中的鹿群,开始逃难。鹿群整整奔跑了七天七夜,越过两条湍急的河流,翻过四座山冈,从尕玛儿草原的东端一直跑到西端。有两头老鹿受不了路途的颠簸和艰辛,倒毙在半路上。你相信鹿群奔跑的速度连白云也追不上的,你相信鹿群离开老狼已遥远得连信鸽都找不到了。鹿群和你都沉浸在终于摆脱了恶魔的欣喜之中,但这种欣喜仅仅维持了三天。第四天清晨,老狼踏着玫瑰色的晨曦又出现在鹿群中。你清楚地看到,老狼那稀稀疏疏散落着几根焦黄胡须的嘴角漾着一丝狡黠的狞笑,它是在嘲笑你的无能,嘲笑你的愚蠢。你徒劳地率领鹿群奔跑了七天七夜,还白白损失了两只老鹿,恐怖却依然存在。

这不是一只老狼,你觉得它简直是魔鬼的化身,是死神孵化出来的幽灵。你绝望了,整个鹿群也都绝望了。你既然无法战胜它,又无法摆脱它,只好听之任之让它像到银行提取定期存款那样每隔十天叼走一只倒霉的鹿。

血腥的阴云笼罩在鹿群上空,昔日宁静与和谐的气氛被破坏殆尽。许多鹿变得神经质,产生幻视、幻听等幻觉,常常会把风吹竹篁的啸声和猫头鹰的啼鸣误认为是老狼在嗥叫,会把远处的一棵树桩、一块岩石或天上飞鸟的投影误认为是老狼来了,发出歇斯底里的哀叫,搅得鹿群惶惶不可终日。有几只意志脆弱的公鹿食量锐减,还不到死亡的年龄便死去了;有不少胆小的母鹿在发情期停止了发情,

甚至有两只怀孕的母鹿流产了,没生下天真活泼的鹿仔,只产下一堆血污。显然,这些都是非正常死亡。再这样下去,用不了两三年时间,鹿群便会彻底毁灭的。没有一头鹿站出来责备你的蠢笨,谴责你的无能,它们凭鹿的本能知道再勇敢的鹿王也对付不了穷凶极恶的老狼,除非发生奇迹。它们无可奈何地接受了厄运。但你却感觉到了巨大的压力,这压力来自你的内心。你是鹿王,你有责任也有义务保护种族的生存和繁衍;生存和繁衍的首要条件就是和平和安宁。一种鹿王才有的神圣使命感驱使你做出一个非凡的决定——临死之前同老狼较量一番,但愿能消灭这个祸根,为你所挚爱的鹿群除害。

你明白,这将是一场力量悬殊的搏斗。首先你要克服鹿的自私和怯懦的天性,但动物要改变天性谈何容易,简直比登天还难!就算到了紧要关头你能克制住自己不转身逃命,但但面对老狼,你也分明是个弱者。老狼有能咬碎你鹿骨的尖牙,有能撕破你鹿皮的利爪;而你的牙齿软弱得只能啃动青草,你的蹄子肉感太强丝毫不具备战斗的锋芒。对你这样的大公鹿来说,唯一的武器便是头顶那对鹿角。

你心里很清楚,公鹿的角具备两大功能,第一功能是向异性炫耀讨取母鹿的欢心;第二功能才是同性之间为争夺王位和配偶进行角逐的武器。由于繁衍后代的强烈本能,在适者生存的的遗传规律下,鹿角的第一功能往往胜过第二功能;鹿角趋向于更高大更壮观更漂亮更艺术化,而战斗性能却被削弱了。你亲眼看见过一只遭老狼袭击的公鹿,那对威武的鹿角在狼嘴下变得如此笨重,别说当做武器去搏击对方了,简直成了一种累赘。当老狼扑向公鹿的喉管时,你看到那头倒霉的公鹿想扭头躲避,鹿的敏捷在草原上是出了名的,它完全能躲开老狼这致命的一击的,但是,头顶那对高大的鹿角使它的行动变得滞重和笨拙,就因为这0.1秒的时间误差,那只本来可以在狼爪下逃生的公鹿被老狼咬断喉管,葬身狼腹了。

你想到种种鹿的短处和弱点,禁不住心灰意冷。你的信心丧失了,你的决心动摇了。你想何必徒劳地去冒这个风险呢?老死在这个草原上总比被老狼咬死要少些痛苦。你像包括人类在内的一切动物一样更愿意寿终正寝,不愿意被凶杀或暴死。但是,一种鹿王的自尊,一种强烈的种族生存意识,迫使你坚定自己的决心。

真的,虽说你是弱者,处于劣势,老狼是强者,处于优势,但老狼并不是无隙可击的。你想,它的身体不是钢浇铁铸的,它也是血肉之躯,只要你的鹿角磨得更锋利些,是可以捅破它的肚皮的。再说,你可以运用鹿王的智慧,来对付狼的狡猾。更重要的是,你已不抱任何生存的幻想,你希望得到的最大胜利就是和老狼同归于尽。你把生命置之度外,这无疑可以使你在搏斗中获得某种主动权。

但你一直没把自己的想法告诉鹿群,甚至瞒着自己最宠爱的母鹿艾莉。要让一只鹿和一只狼面对面较量,是异想天开,没有哪只鹿会相信你的。你没有任何取胜的把握,很有可能在第一个回合你便被老狼咬断喉管。你不愿死后让同类嘲笑你是个说大话吹大牛的家伙。你要悄悄地干。

3

你做梦也没想到,就在你寻思怎样对老狼复仇的时候,杰米会跳出来向你挑衅。这个聪明的混蛋,一定是看出你的脚步不像过去那么矫健,看出你脾气不像过去那么暴烈,看出你已经被老狼的出现搅得心神不宁,看出你已经实实在在衰老了,于是想推翻你的统治,取代你当上尊贵的鹿王。

挑衅发生在臭水塘边。黄昏,鹿群正在按地位的高低和等级的尊卑极有秩序地饮盐碱水,突然,排在队伍末端的杰米蛮不讲理地用鹿角撞开前面好几头地位比它高的公鹿,蹿跃到最前列。这时,整个鹿群中最美丽的母鹿艾莉正站在臭水塘边的一块莲花形的岩石上低头饮水,杰米奔过去,伸出粉红色的舌头去嗅艾莉的面颊。艾莉不愧是你最宠爱的好妻子,它懂得怎样维护自己王后的尊严,它绝不会轻易让等级卑微的臣民来染指的;艾莉又踢又咬愤怒地拒绝了。但杰米并不死心,仍然涎着脸无耻地把舌头伸向艾莉的胸脯。艾莉开始呼救。整个鹿群骚动起来。

你感到震惊。这无疑是一切挑衅中最严重的挑衅了。别说你是尊贵的鹿王,就是普通的公鹿也无法容忍这类侮辱的。你咆哮着奔过去。你是看着杰米长大的。在你的印象里,杰米不过是个爱恶作剧的鹿仔。是的,它会无故踢咬比它弱小的同类;它会欺负那些生命像残烛般摇曳的老鹿,从它们口中抢食青草;它喜欢在旗鼓相当的同龄伙伴面前摇晃头顶的鹿角,做出种种炫耀和恫吓的动作。你出于前辈对晚辈的宽容,把杰米的劣行看成是孩子的淘气。你不知道,杰米从小养成的霸道性格包藏着叛逆的野心。

这时,杰米已退到臭水塘旁一块空旷平坦的沙砾地里,这是理想的格斗场。它前肢微微弯曲,后肢挺得笔直,勾着脑袋,亮出鹿角,摆出一副打架斗殴的姿势。你奔到杰米面前,冷冷地打量了它一眼,不由得暗暗吃了一惊。你一直还以为杰米是一头没完全发育成熟的半大的公鹿,但站在你面前的,却是一头身躯伟岸体格健壮心智已完全发育成熟了的成年大公鹿。你犯了一个错误,你的思维和眼光还停留在半年前;半年来你被那只可恶的老狼搅得迷迷瞪瞪,忽视了周围的一切;而杰米却在这半年中长大了。怪不得杰米敢如此胆大妄为地调戏艾莉,怪不得它敢犯上作乱向你挑衅。它饱满结实的肌肉把赤褐色的鹿皮绷得油光水滑,没有一丝皱纹;它气色鲜亮,眼睛里闪耀着一种渴望配偶的野性的光芒;它头顶那对鹿角长得极其威风,高大而尖锐,是鹿群中十分罕见的八叉大角。它一定以为凭着自己发达的肌肉和那对出众的角能轻易地将你击败,从而摘取你头上的皇冠。

你心里冷笑了一声。是的,从外表看,杰米的力量已经压倒了你,但你哈克绝不是脓包,绝不是不堪一击的窝囊废。鹿群中的王位不是世袭的,而是完全靠力量争夺来的。要是你哈克没有一手格斗的绝招,能在八年前击败老一代鹿王而登上显赫的王位么?是的,你肌肉开始松弛了,牙齿开始松动了,但还没衰老到无法进行卫冕战斗的地步。你头顶的八叉大角还是那么坚硬,因为想着同老狼拼斗已在岩石上磨砺得无比锋利了。也许,你的力气比起杰米来确实略逊一筹,但格斗的胜负并不完全取决于蛮力,还要看技巧。杰米虽然健壮,但毕竟年轻,手段还很稚嫩,经验完全没有,而你是久经沙场的老手了。

杰米一定是等得不耐烦了,前蹄拼命踢着沙砾,扬起一团团尘土,鼻子里发出哼哼的谩骂声。你不动声色,沉稳地伫立着。你不急于进攻。老手都是后发制人的。

鹿群散个圆圈,围住了沙砾地,凝神屏息地望着你和杰米。整个臭水塘死一般寂静。按照传统和惯例,它们在等待着你和杰米的恶斗,无论是你最后卫冕成功,还是杰米篡权得逞,它们都会向胜利者欢呼,都会向失败者嘲讽。鹿群也遵循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自然法则,虽然整个鹿群都在扮演着公正的仲裁者这样一个角色,但眼光是颇不相同的。艾莉的眼光中含有一种温情的鼓励和焦急的渴望,希望你用鹿角捅破杰米的肩胛,用血教训这个可恶的家伙。你忠实的朋友郎雪公鹿和斑农公鹿的眼光里含有同情和担忧。你的仇敌——独眼龙公鹿投射到你身上的是幸灾乐祸的眼光。当然,更多的是坐山观虎斗的冷漠。

你望着气势汹汹的杰米,心里突然觉得很悲凉。老狼的血腥的恐怖笼罩着鹿群,杰米竟然还有心思来同你争夺王位。要知道,内讧只能加快整个鹿群的灭亡。但似乎没有一只鹿意识到在关系整个鹿群生存的严峻形势下进行窝里斗是多么不明智,是多么愚蠢,是多么危险。特别是杰米,对日益严重的生存危机无动于衷,却热衷于争权夺利,多么可悲啊!但马鹿就是这样一种麻木不仁的动物,鹿群就是这样一个充满了种内竞争机制的社会;外部的忧患并不能制止种内的争斗。你虽然是有头脑的鹿王,却也极难改造种族的劣根性。

杰米终于发动进攻了,嘴里呼地喷出一口粗气,后腿使劲一蹬,将鹿角向你的胸脯刺来。你岿然不动,只是将身体微微前倾,暗暗运足劲,勾起脑袋,把鹿角朝前亮出。两对八叉大角碰撞在一起,訇一声巨响,爆出点点火星。这家伙确实有股蛮力,你虽然有所准备,摆了个最佳迎敌姿势,却也被震得倒退了两步。这家伙的情况并不比你好,也被你的反冲力撞击得后退了两步。

这第一个回合至关重要,就像火力侦察,互相在摸对方的底。你一眼就看出了杰米的破绽。它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就是进攻时鹿角偏离地面太高了。有经验的老鹿知道,格斗时鹿角必须紧贴地面,这样就可以使自己处于无隙可击的有利地位。 而杰米的鹿角偏离地面半尺高。你知道,当恶斗到四五十回合后,因为求胜心切的暴躁,也因为体力大量消耗,鹿角还会不由自主地离地面越来越高,半尺缝隙将渐渐扩大成致命的空隙。那时,你就能使出自己的挑眼绝招,就是在对方实施一次猛烈的进攻时,你突然前肢一曲跪倒在地,将鹿角的第一对叉深深插进土去,这样,整对鹿角就形成一个斜面,正好从对方的空隙穿刺进去。对方一开始还误认为是你力气穷尽才跪倒在地的,等到发现你是在使用置敌于死地的绝招时,想缩回去也来不及了,在短暂的一瞬间,在强大的惯性作用下,对方的鹿角会擦伤你的肩胛,而你的鹿角会准确地扎进对方的眼窝。扎得好会扎瞎对方一对眼珠,最差也会使对方变成独眼龙!血肉模糊的眼球会吊在对方的下巴上,像钟摆似的摇晃。也许还更凄惨,对方会哀叫着满地打滚。你在过去的八年鹿王生涯中,已经经历过两次类似杰米这样的篡夺王位的挑衅了。第一次是一头名叫博博的骚公鹿,结果被你用绝招挑瞎双眼,后来一脚踩空落下悬崖摔死了。第二次是卓卓,算它命大,只成了独眼龙。

杰米,等着吧,你会落得同等下场的。你冷酷地想。你是一代鹿王,你不得不使用铁的手腕和流血的手段来制伏驾驭这班桀骜不驯的臣民。你是被迫的,你是无罪的。你望着杰米,这家伙,过去一定以为你已风烛残年,不堪一击,但经过试探性的第一回合,发觉你不是它想象中那般衰老,那般无用,于是它的眼光里流露出一种惊骇和疑惧。它明白这是一场势均力敌的角逐,它取胜的信心动摇了。但它拧着脖子,侧着脑袋,眼光变得更加凶狠,更加暴怒,显露出一副不成功便成仁的悲壮气概。你知道,对杰米来说,大祸已经闯下,退路已经堵死,后悔药是没有的了。它要么在死斗中侥幸获胜,要么变成鹿群中地位最卑微的残废鹿。毫无疑问,它要同你拼命了。雄马鹿虽然在老狼面前吓得发抖,但在同性之间为争夺王位和配偶时,却不乏勇气和拼命三郎的精神。大自然似乎存在着这样一条规律:越是羸弱的动物越是勇敢的窝里斗者。

拼就拼吧,如今世界上,谁怕谁呀,你想。

你和杰米互相敌视着,对峙着,这是恶斗前的沉寂,特别惊心动魄。

突然,你灵魂打了个寒噤,你想到那只该死的老狼。是的,你运用鹿王的智慧、丰富的经验和精妙绝伦的挑眼绝招,是一定能打败杰米的。但杰米年轻力壮,又像输红了眼的赌徒,不惜以命相拼,你也不可能轻易取胜的,极有可能要恶斗百十个回合,持续到满天星斗,输赢才能见分晓。当然,最后的胜利必定属于你鹿王哈克,但是你毕竟衰老了,毫无疑问,这场恶斗会耗尽你最后一把力气,蚀光你仅存的那点精力;你的生理机制已因年老而衰竭,不可能像年轻时那样饱嚼一顿嫩草睡一个懒觉便可以恢复和再生出无穷的力气和旺盛的精力来。你的体力和精力就像断了源的水流用一点便少一点,直至枯竭。你毫不怀疑自己能卫冕成功,但你却再也没有力量去对付那匹老狼了;你只是成功地死在鹿王的位置上,却亲手毁掉了自己辉煌的理想;你是想用自己最后那点生命的火花创造出奇迹——和老狼同归于尽的呀。要么保住王位,要么解除笼罩在鹿群上空已达半年之久的恐怖阴云,你不可能兼顾两头,你的生命已所剩无几,你只能选择其一。你心灵出现一架天平,价值就是重量。王位固然有其特殊价值,但种族的生存和繁荣无疑要比王位的价值大得多。你痛苦地发现心灵的天平倾斜了。你是多么不愿意放弃王位,退出历史舞台啊。你知道放弃王位对你来说意味着什么。但是,你能眼睁睁看着老狼把你所挚爱的鹿群吃个精光吗?如果是这样,那么,你即使在鹿王的宝座上坐享一万年,你也一天都不会感到快乐和幸福的。

杰米瞪着血红的眼睛,恶狠狠朝你冲来,就在它的八叉大角即将和你的琥珀色的鹿角相碰撞相抵触相纠缠相格杀的一瞬间,你突然掉转头向斜里逃窜开去。你听见艾莉发出一声失望的叹息。

整个鹿群呦呦鸣叫,你知道,它们是在向新的鹿王欢呼。杰米摆出一副胜利者的姿态,大幅度地摆动着头上的八叉大角,向你尾随追击。你逃出鹿群,逃进暮色苍茫的荒野。

天黑了,满天星斗。你抬头望着闪闪烁烁的星星,不知道它们是在对你微笑,还是在对你嘲笑。

4

虽然你对丢失王位后可能遭到的冷遇心理上有所准备,但你仍为生活竟出现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而感到震惊和不可思议。现实要比你想象的更糟糕一千倍。要是鹿群找到了一片理想的牧场,要等到别的鹿把碧绿的嫩草啃吃得差不多了,才轮得到你,这时牧场上只剩下枯黄难嚼的老草了。在臭水塘,也是如此,非得等到连母鹿和幼鹿都饮饱了,你才有资格去享用,那时水塘已被众多的鹿蹄践踏得变成泥浆汤了。走路你只能走在鹿群的末端,这当然是最容易遭到食肉类猛兽袭击的最危险的位置。睡觉你只能睡在鹿群的最外围,寒风、暴雨和冰凉的夜雾首先吹刮到你身上。最不堪忍受的还是孤独,别说异性向你献媚垂青了,同性的公鹿也没谁来理睬你,甚至连看都不屑看你一眼,仿佛你哈克存在与否和鹿群毫无关系。落毛的凤凰不如鸡,被废黜的鹿王连长相最丑的老母鹿也不如。要是你生来就是最次等最卑微的鹿,可能你也会为不平等的待遇而感到难受,但绝不会痛苦到刻骨剜心般的程度。你曾经是,不,你仅仅几天前还是养尊处优的鹿王啊。那时候,凡找到理想的牧场,最肥嫩的青草总是属于你的;在臭水塘,你总是第一个跳下去痛饮,水清得发蓝;你总是雄赳赳走在鹿群最前列;你总是睡在鹿群的最中央;无论什么时候,总有一大群希望得到你宠爱的年轻的母鹿挤在你身边,你屁股后面还尾随着众多的同性伙伴和臣民。你压根儿就不知道孤独是什么滋味。可以这么说,你是从浪峰跌到了谷底,从云端掉进了深渊。生活的这种巨大落差像一架沉重的石磨在碾磨你的心。你觉得这样活着比死更痛苦。你突然明白八年前当你登上鹿王宝座,被赶下台的老鹿王为什么会在短短的十天时间内就像衰老了十年,还不到一个月就被死神夺去了生命,前任老鹿王其实是自己投奔死神的,你想,对被废黜的鹿王来说,死亡是最好的解脱。你靠着要和老狼殊死拼斗这样的信念支撑着,才勉强保持住心理平衡,没想到要去自杀。

在一切变化中最富有戏剧性的变化要数艾莉了。仅仅隔了一夜,它就投进了杰米的怀抱,成为新鹿王的宠妃。它的立场转变得如此迅速彻底,你看不出有丝毫感情上的障碍。就在你被赶下台的翌日清晨,艾莉当着你的面,同杰米耳鬓厮磨交颈亲热,在草原上追逐嬉戏,俨然像一对久别重逢的爱侣。你忌妒得牙龈发酸,却也无可奈何。鹿就是鹿,是永远无法和高级动物人类相媲美的。你知道,在鹿群社会里,既没有婚姻契约也没有道德法庭,鹿的爱情观就是汰劣留良的优生原则;母鹿按照大自然适者生存的进化原理和遗传规则,向往同最高最大最健壮最勇敢的公鹿交配,以保证自己产下具有最强生存和竞争能力的后代。这虽然无情无义,却符合物竞天择的神圣原则,有利于整个种族的生存和进化,因此,从古至今马鹿都遵循这种极不文明极不道德的爱情观。艾莉虽然是王后,也无法摆脱这种卑劣的天性。你虽然忌妒,却也能理解和容忍艾莉的背叛行为。

你已经是被无情淘汰了的鹿王呀,你只能眼睁睁望着艾莉同杰米寻欢作乐。你在失却王位的痛苦中又增加了一层失恋的痛苦,这无疑是雪上加霜。

你极其痛苦地度过了七天。

那天半夜,你在睡梦中依稀听到草原深处传来几声凄厉的狼嗥。你惊醒了。唔,距离上次老狼叼走怀孕的母鹿安娜已经十一天了,老狼又该像幽灵般出现了。也许是明天,也许是后天,老狼必然会像灾星一样闯入鹿群的。你突然激动得浑身战栗,你终于快等来那个庄严的时刻了,你的理想就要实现,或者说你的痛苦就要结束了。在同老狼的拼斗中,不管你是成功还是失败,你都是要死的,在即将告别这个世界的时候,你突然产生一种无法遏制的激情,一种想要和艾莉重温旧情的冲动。

是的,你忍受了艾莉对你的遗弃,但却无法割断自己对艾莉的爱 。艾莉长得太美了,它脖颈颀长,腰身苗条,体态轻盈,双眸明亮,四蹄富有弹性,奔跑起来有一种青春的流动的韵味,金红色的皮毛泛着华丽的光泽,腹部雪白,散发着一股温馨的体香。你太爱它了。你觉得它身上有一种奇特的魅力,和它待在一起,就像拥抱太阳一样,浑身充满一种火热的激情,产生无穷的力量。你渴望自己在和老狼拼斗前能再次得到它的青睐,这样你就死而无憾了。

中午,你终于等到了单独和艾莉相处的机会。杰米卧在树荫下憩息,鹿群懒洋洋地散布在小树林里,艾莉调皮地追逐着一对金凤蝶。金凤蝶飞出小树林,绕到一块巨大的扇形岩石后面去了,艾莉蹦蹦跳跳追了过去。这真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你立刻站起来,悄悄跟过去。岩石背后静得出奇,连阳光喷射和流动的声音都听得见。

你一出现,艾莉就停止了追扑蝴蝶的游戏,用一种遥远的陌生的充满戒备和敌意的目光望着你。

艾莉,你别这样看着我,我是哈克,是和你曾经相亲相爱了整整三年的哈克呀!你不会认不出我的。来吧,艾莉,我爱你。

艾莉惊慌地倒退了一步。

噢,艾莉,我知道,你是害怕杰米会发现你同我相会;你害怕杰米发现后会用后蹄踢你,会用双角折磨你;亲爱的艾莉,别害怕,你瞧,扇形岩石是一块天然屏风,挡住了杰米的视线;你放心好了,没有哪头鹿会发现我们的秘密的。来吧,艾莉。你热情而又焦急地呼唤着。

艾莉突然勾起右前蹄,抻着脖颈,抬起下巴;你很熟悉艾莉这个典型动作,它是在出示黄牌警告,它是在向你发最后通牒,假如你胆敢再靠近它一步,它就要向杰米向整个鹿群发出求救的呼叫。

你一阵寒心,但你还是不相信艾莉会在短短的七天里把你们一千天的恩爱遗忘干净。你希望这是它在同你开一个玩笑。

艾莉,我在和杰米对峙时不战自败,你该看出其中蹊跷的;别的鹿不理解我,你总该理解我的,我哈克从来就不缺乏打架的勇气。我是为了积蓄力量同该死的老狼拼斗所以才放弃王位的。艾莉,你不要摇头,你不要用鄙夷的眼光看我,我不是在编造谎言掩饰我的怯懦。艾莉,你不用惊慌的,我不会对你提出非分的要求,我只是想让你用温柔而又多情的眼光看看我,我只是想静静地依偎在你的身边,在宝石蓝的天空、柳絮般的白云和灿烂的阳光下重温一遍属于你和我共同所拥有的玫瑰色的旧梦。艾莉,老狼很快就要出现,我剩下的时间不多了,这是我和你单独相处的最后一个机会了。来吧,艾莉,你是感情无限丰富的母鹿,你并不缺乏温柔多情的眼光,你也不是吝啬鬼,对你来说,慷慨地施舍给我一点儿你最富裕的东西,是轻而易举的。但你知道吗,艾莉,你的眼光对我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你能使我在血腥的狼牙下脚步更坚定,你能使我在尖利的狼爪下动作更敏捷,你的爱情能使我战胜孤独和怯懦,能帮我战胜草食动物卑微的天性,创造出奇迹来。

你鹿眼里噙着泪花,又向艾莉跨近了一步。

呦——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