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配方奶粉销售将面临最严厉的监管:今后,自治区所有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企业和批发商,将100%进入食品安全电子系统。这意味着,奶粉将随时接受追溯性抽查。另外,自治区在实行婴幼儿配方奶粉专柜专区销售的同时,还将试行药店专柜销售。

昨日,由新疆自治区食安办编制的《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发布。

这其中最为醒目的是推行婴幼儿配方奶粉电子信息化管理,以此实现产品全程可查询、可追溯。

这一工作主要由工商部门负责执行。具体方案是,自治区所有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企业和批发商100%进入食品安全电子系统,要100%使用“一单通”,所有婴幼儿配方奶粉的零售商要全部建立电子化台账。

所谓“一单通”,是指在生产和销售婴幼儿奶粉时,必须由厂家、上级批发商、出货商出具说明,标注食品的来源。一旦出问题,可以通过电子系统追根溯源,查到从哪进的货,销售到哪。

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企业须具备自建自控奶源,具备自建奶源的企业,其原料奶产量应达到企业实际收奶量的30%;具备自控奶源的企业,其原料奶产量应达到企业实际收奶量的50%。

同时,还将由质检部门建立并实施婴幼儿配方奶粉定期监督抽检制度。抽检将覆盖全部企业、全部品种,抽检标准、程序和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不仅是地产及国产产品受到严厉监管,进出口婴幼儿配方奶粉也将实施严格的检验检疫和监管。

健全完善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及时公布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公布并实时更新取得许可的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企业及产品名录,方便消费者识别真伪。截至目前,自治区获准生产婴幼儿配方奶粉仅有石河子花园乳业一家乳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