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草案)》提交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进行三审。草案对免费入园优待对象进行了补充。

根据草案,今后我市公园应当实行免费开放,但依照规定实行收费的除外。

今后,我市以政府投入为主建设的收费公园的免费入园优待范围有望放宽,1.4米以下的儿童等群体都可以享受免费入园。

据记者了解,草案规定的免费入园优待范围比我市一些公园现在规定的范围更大。

如今厦门园林植物园现在仅对“身高1.20米以下儿童,满70岁以上老人,持厦门市老人优惠证人士、现役军人、武警官兵、离休干部、残障人士”免票,对身高1.20米~1.40米的儿童以及中、小学生团体要收取20元的门票,为成人票40元的半价。草案通过之后,将有更多市民、游客直接受惠。

以政府投入为主建设的收费公园,将对本市全日制在校学生实行半价优惠票价待遇,70周岁以上老人,身高1.40米以下儿童,离休人员、现役军人、革命烈士家属、市级以上劳模,残疾人,参加本市中学、小学、幼儿园组织的在校学生团体活动的,以及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人员可以享受免费入园优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