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浩如烟海的音乐作品中,钢琴音乐艺术的佳作占据了音乐艺术宝库相当大的空间,钢琴音乐艺术的发展贯穿整个近代音乐艺术发展的历史,近代钢琴音乐史从时间到内容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划分:

巴洛克音乐时期(1600年-1750年)。以巴赫、亨德尔、斯卡拉蒂为代表创作的古典钢琴音乐,是钢琴音乐创作和演奏的开端。其中,巴赫的音乐作品包括 钢琴作品被喻为“大海”,这些作品成为演奏家们发挥灵感永不枯竭的源泉。巴赫钢琴音乐的复凋性、装饰性、断连性、即兴性、歌唱性是学习键盘音乐所必须解决 的课题。他的十二平均律曲集,被称为钢琴音乐的“旧约全书”。

古典主义音乐(Classism或Classicmusic),其含义有如下几种说法:

1、泛指从18世纪初的巴赫、亨德尔起,至18世纪末的格鲁克、海顿、莫扎特、贝多芬等音乐家的创作。这一时期作曲家的音乐作品,虽然各具自己的风格,但 其共同处是:音乐语言平易朴素、音乐思维通过极严格的结构形式进行表达。这种古典音乐主要反映了18世纪西欧封建社会日趋没落、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时 期,第三等级被压迫阶层的进步思潮,尤其是指哲学上的启蒙精神和人道主义思想。

2、指18世纪下半叶至19世纪初形成了维也纳的一种乐派,即“维也纳古典乐派”,以海顿、莫扎特、贝多芬为其突出的代表。他们在创作技法上,继承欧洲传 统的复调与主调音乐的成就,并确立了近代奏鸣套曲曲式结构及交响曲、协奏曲、各类室内乐(尤其是弦乐四重奏)等器乐体裁.对近代两洋音乐的发展有深远影 响。

3、泛指17、18、19世纪中古典、浪漫、民族各乐派大师们的典范作品。这种“古典音乐”是指一切具有进步思想、高度的艺术表现力和完善艺术形式的音乐。“古典”这一名词在这里则包含着作品在艺术上的成熟性、思想的深刻性、生活现实的真实性这些概念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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