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语文课程标准》对小学阶段习作的要求中,不难理解到:这一阶段的作文是以写实为主的,强调表达自己真实的、独特的见解与情感。真实,是小学生作文的一大性质。

然而,一些初学写作的学生习作时,往往把模仿他人的作文放在第一位——懒惰怠思者干脆得照搬不误;技巧拙劣者拼拼凑凑、生搬硬套一番,前后矛盾、暗藏笑柄处处皆然;略高一筹者看着别人的框架结构闭门造车、胡编乱造,自以为已高明到无可挑剔,其实却在扮演一个谎言家的角色。如何引导他们爱说真话、会说真话是一个值得思索的问题,以下简谈三点看法:

一、在观察中引导想象

观察是表达的前提和基础。表达首先要有所表达,要有人可写,有事可叙,有景可绘,有物可状,有情可抒。而这些源头正在于生活,在于学生对生活的观察。观察,可以改变他们熟视无睹的习惯,可以使他们空空如也的头脑变得丰富起来。但是,不能仅仅停留在观察上。如果说观察在收集写作素材上有画龙之工,那么这点睛之巧却要归结于想象。教师对这种想象的引导不是在观察后,而应在观察中,因为只有观察过程中的感觉才是最真切的,此时展开的想象才是最合理的。例如,前不久,我们班的同学在观察完学校的花园后,回教室讨论,很多同学认为玉兰的叶子掉时,像黄蝴蝶那样漫天飞舞。其实那天并没有刮风,根本不可能出现他们描述的情景,这是他们在遗忘了观察的事物后产生的一种不真实的想象。为了还事物原来的面貌,我再次带着他们去后花园。这一次他们在观察的过程中都发现:原来玉兰的落叶并没有在空中顽皮地停留,而是静静地落下来,温顺地躺到大地妈妈的怀抱里。由此我们觉得,建立在观察基础上的想象必须尊重观察,不是可以随时随地、随心所欲地进行的。

二、在自由中回避“立意”

众所周知,被拢形于网内的滋味是不好受的。然而,教师却常常在学生写作文之前,提出一系列的要求,总希望他们写一事物时最后一定要提炼到一定高度、挖掘到一定深度,甚至要“想人之未想、感人之未感”,认为只有这样才是完整之作。可想而知,初学者面对这些束缚,裹足前行有多么艰难。

我提倡尽量让学生自由地选题材,不拘形式地写下来,不去强调一定的立意。当然,在我们班上,偶尔学生写的日记也会像流水帐一样,这时,我就会写上这样的评语:“这些事中,哪件事给你印象最深,请再具体讲给老师听听。”他接下去写时,又是单纯地介绍这件事,很少写自己的感受。我就继续提醒:“为什么它给你印象最深,在这件事发生的过程中你有哪些想法呢?请加上去。”在作文教学中,给学生自由的同时,这种循序渐进的督促也是很有必要的,它不是一条已铺就了的轨道,却是一个又一个的路标,让孩子在摸索的途中不至于迷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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