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虐童案件”经常发生,有的竟然是孩子的爸爸或者妈妈呢?让我们梳理一下这些家长的心理:

心理一:家长面对的生存压力,使得孩子成为他们的“出气筒”。

心理二:很多施暴者在小时候受到过同样的暴力,他们的行为来源于原生家庭的“前心理”。

原生家庭是指:一个人从出生到长大的家庭。家长会出现暴力行为,多数自己在小时候也受到这样的事情,在长大以后,逐渐由一个家庭受害者变着一个“施暴者”,这是成长中的“潜意识”心理行为,也会受到父辈的“棒子”思想所左右。

心理三:孩子是我自己生的,我有权利怎么去对待,表现出“霸意识”。

家长是孩子的一辈子老师,也是永远的榜样,作为家长对抚养和教育孩子是有着一定的权利和义务,或许就是因为这样的心理,让家长认为孩子是自己的,可以任意的“处置”孩子,忽略了孩子的主权意识。

心理四:法律对此不够严厉,让他们有侥幸的心理。

当今我国虽有《未成年保护法》《婚姻法》等多部法律明确有保护孩子,然而在司法实践中,真正能给到施暴者以法律制裁的,还不足以严厉,而等达到犯罪的程度,孩子就彻底成了“牺牲品”。更何况,在我们的周围,绝大多数人遇到“家长打孩子”的事情时,都会助手旁观而认为是别人家的家事,自然,家暴发生的场地也是在家里,注定了它的隐蔽性,也给取证带来一定的难度,即便有伤也在孩子的身上。而在香港,法律是可以剥夺施暴父母的监护权的。

心理五:孩子比较小反抗不了家长,这样就会助长施暴者的“惯性”。

可以看出来很多家暴,都不是一次、两次了,而是长时间的施行,都是因为孩子小不敢反抗,其他家长成员可能因为施暴者的脾气暴躁不敢吱声。都助长了施暴者的淫威。

心理六:受虐孩子背后的夫妻关系的“恶变”。

一个家庭和睦,父亲关系良好,是给孩子一辈子的礼物,对于独生子女的家庭来说,更要注重这方面。很多家庭出现暴力,都能发现一些夫妻关系不良问题。

综上所诉,家庭教育,父母的关系对孩子一生有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