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教育目标比较陈旧、狭窄,分科过细,忽略了各种教育的内在联系性、系统性。在这个环境中成长的幼儿不给他们以活动的自由、思维的自由、表达的自由,久而久之,影响了幼儿的主动性、创造性、积极性的发展。

一、建立新型师幼互动关系

新《纲要》则较多的使用了“体验感受”“喜欢”“乐意”等词语,这既突出了对幼儿情感、态度、兴趣等方面发展的重视,也体现了发挥幼儿主体作用的理念。 “教师应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教育活动组织与实施过程是教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过程”,是“教师运用专业知识审视教育实践,发现、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过程,也是其自我成长的重要途径。”新型师幼互动关系建立的基础是:教师和幼儿之间建立一种真正的平行的横向关系。只有教师和幼儿在这种真正平等的环境中,才能有效地激发幼儿主动地与教师交往,才能形成互动关系。

二、关爱、尊重幼儿,促进幼儿成长,为其一生的发展打好基础

每一个教师都必须真诚地关心和热爱幼儿,并且是每一名幼儿。这是作为专业教育者必备的,也是专业教育者与非专业教育者(如家长)的首要区别。被尊重是幼儿的权利与成长的需要。幼儿无论怎么不成熟,都是一个拥有独立人格和权利的主体,他们和成人一样拥有自己的价值和尊严、兴趣和需求。以帮助幼儿充分认识自己,锻炼并增强他们的优势和信心,促进每一名幼儿在原有基础上富有个性地发展。

新《纲要》自始至终贯彻着“以幼儿发展为本”的精神,而且强调“幼儿园教育是人一生发展的基础”。因此,作为教师,不仅要把幼儿作为一个年幼的个体来培养,而且要把幼儿作为一个成长中的个体、未来的社会成员来培养,对幼儿一生的学习和发展负责,为其一生成长奠定基础。

三、具备全面、正确了解幼儿和有效组织教育内容的能力

教师必须具备正确、全面地了解儿童发展的能力。这是对幼儿进行有效教育、取得良好教育教学效果的首要前提。如果不具备这种能力,就会不了解或忽视幼儿身心发展特点或规律,易导致教育过程中的失误或矛盾冲突等,显然这种教育是失败的。教师对幼儿全面、正确的了解,既可来自书本知识和听课,更需要来自于自身工作经验的积累,来自于与幼儿共同生活、交往和教育互动这一过程。在此过程中,教师要不断总结、反思、改进。

教师还应具备有效组织教育内容的能力。过去,我们总是在找教材、用教材,却忽略了孩子们真正需要什么,也忽略了所选所用教材的适宜性--即是否适合本班幼儿发展的需要。通过对《纲要》的学习和领悟,在选择教育内容上我们有了新的认识。从孩子们的眸子、兴趣和需求中找到了孩子们渴求的知识。这正是一名教育者所需要的“眼光”。但在实施过程中发现幼儿的兴趣是短暂的,不能更深入地开展主题,只能停留在表面。

四、具备创设支持性环境的能力

教师不仅要为幼儿创设丰富的、健康的生活和活动环境,以满足幼儿多方面发展的需要,还要为幼儿创设充满关爱、温暖、尊重的具有支持性的精神心理环境,教师要成为幼儿“学习和发展的支持者、合作者和引导者”

《纲要》指出,教师要以关怀、接纳、尊重的态度和每一个孩子交往,关注孩子在活动中的表现和反应,同时注意积极地调整周围人对幼儿的评价,给幼儿积极、健康、支持、温暖的成长环境。

教师只有不断学习新的教育理念,只有在正确把握幼儿学习方式的基础上,才将避免或再次发生过去历次教育改革在两极价值取向上的偏颇,力图在教育目的与幼儿发展规律之间寻求平衡点,揭示“控制幼儿”与“放任幼儿”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性,教育改革正在逐步兴起,从根本上促进幼儿发展,体现《纲要》“以幼儿发展为本”提倡终身教育的这一理念。

 >> 浅谈幼儿园主题活动中的情感教育

 >> 常规教育的实践与反思

 >> 热爱孩子才是最好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