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音乐的大潮流中,J.S 巴赫死于1782年,标志着一个新的时期的开始——早起古典音乐时期。这里的标志,只是帮助大家理清思路,便于记忆。实际上,各个音乐时期都是首尾互相重合的。就像巴赫生前已经开始对新古典音乐风格进行尝试,只不过出师未捷身先死,后人继续发展而已。早起古典音乐风格的实践,大致起始于18实际中叶,即 1750年后,和晚期巴洛克的洛可可音乐风格时期互相重叠。洛可可风格中“华丽的线条”我们大可以理解为当时音乐家们对首调音乐创作开始了大胆尝试。这个时期的音乐,以巴赫的儿子C.P.E巴赫领导的柏林乐派为首,曼海姆乐派首当其冲,意大利歌剧紧随其后;在以海顿为首领导的维也纳古典音乐风格时期时,达到顶峰。由此,单旋律风格奠定基础,奏鸣曲式大行其道。

吉他中的早期古典音乐,与洛可可风格重叠不够明显。在著名的鲁特琴演奏家谢尔维斯.列庞德.维斯于1750年死后,吉他(或者说是鲁特琴)音乐中的巴洛克时期,基本告一段落。之后,新的音乐风格渐渐孕育——早起吉他古典音乐时期——这也许比大家所熟知的19世纪初的朱利亚尼、索尔的那个古典时期早了那么几十年。他们所在的那个时代,大致从1800-1840年间,属于晚期古典乐派中的早期浪漫主义音乐时期。而我们所讨论的吉他音乐真正的古典时期,出现在大约1750-1800年这段时期。这半个世纪,对于吉他和吉他音乐的发展,在历史中占据着绝对重大的意义。

器乐音乐史总是遵循着一个定律,即是有什么乐器演奏什么音乐。如同巴洛克时期的鲁特琴,适合演奏丰富和声和复调音乐的乐器。但是作为宫廷乐器,它在顶峰时期甚至达到了11对复弦之多,对演奏技巧要求极高。在普通百姓中,鲁特琴的独奏音乐并不普及,这就注定鲁特琴要逐渐淡出历史的舞台。但是,五对复弦吉他,却得到历史的青睐,逐渐走上发展的道路,从而演变成后来的六对复弦吉他,成为了吉他古典音乐早期的标志性产物。

五对复线的巴洛克吉他,主要流行在十六世纪晚期直到十七世纪晚期的西班牙,深得民心。著名的作曲家有我们十分熟悉的嘉士伯.桑斯(Gaspar Sanz)。但到了十八世纪早期,五对复线吉他走向衰落,从而一度导致十八世纪早期到中期,出现了一段吉他音乐的空白。[2]

主要原因在于——在西方音乐历史中,五对复弦吉他受到了当时其他音乐种类强烈的冲击。当时音乐消费的主力——中上流社会——普遍沉醉于意大利歌剧的华丽风格(Galant style)中,吉他音乐变得毫无立足之处,逐渐流入民间。成为了绝大部分用作与给舞蹈或者声乐作品伴奏,以及旅行音乐家必备的乐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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