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十五岁左右在汉尼巴尔的时候,在一个短时期内,我是节制队员。在当时几乎一年那么长(甚至更长)的时间里,节制队这个组织几乎遍及全美国。按照节制队的规定,只要是队员就都要发誓不吸烟叶。所谓队员,有一部分是指誓约,另一部分则指红色的美利诺绶带,其中主要的便是红色的美利诺绶带。为了能够挂上绶带,男孩子们踊跃参加——那些誓约是无关宏旨的,同绶带相比,它是如此的无足轻重,甚至可以忽略不计。这个组织非常薄弱,又是临时性的,这是因为没有足够的假日来开展活动。五月节这一天,我们能够同主日学校的师生共同出动,去游行,顺便露露这红绶带。到了七月四日,就可以同主日学校、独立消防队和民兵队一起游行。不过,对于一个少年道德组织来说,仅靠一年露两次绶带,那是无法维持下去的。我身为一名列兵,不可以超出列队,哪怕是一次。不过因为我是 “显赫的秘书以及皇家内卫的哨兵”,有权编制口令,并在红绶带上佩上玫瑰花饰。我在这种情况下坚持了下来,一直到后来得以在五月节和七月四日享受参加两次列队的光荣。然后我立刻就辞了职,并离队了。

整整三个月,我都没有吸烟,那种犯烟瘾的苦恼不是言语所能形容的。九岁的时候我就开始抽烟了——头两年只是偷偷地抽,两年以后,便公开地抽——换句话说,我在爸爸死后便开始公开抽烟了。离队门口才三十步的距离我就抽起烟来,并且感到非常快活。我现在已经记不起那雪茄是什么牌子的了,或许不是什么上等烟,否则的话,先抽的人不会这么迅速便把它扔掉。不过我感觉这雪茄烟已经是做得最好的了。如果那先抽它的人,有三个月没有抽一口烟,那么他的想法的就会跟我的一样了。我抽那个烟屁股,并且一点羞愧的感觉都没有。如果在今天,我会引以为羞的,因为现在比那时候要文雅些。不过我还是同样会抽。我了解自己,也非常了解人类,因而知道自己会这么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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