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早期言语的特征是,有规律地(即受规则支配)偏离所学习的成人语言的规范”。这里所讲的“规则”,就是乔姆斯基所说的儿童习得母语时所自觉使用的“天赋语言习得机制”(Language acquisition device),即通过普遍观察得到的人脑中遗传下来的“生成语法”(ge-nerative grammar)。尽管这种机制或语法的神经生理基础至今尚未完全探明,但儿童心理语言学家对多种语言习得过程的实验研究,业已证明人类语言中这种普遍语法的存在,而且已成功地应用到人工智能方面,例如伍兹(willam A·woods)的“扩充转移网络”(ATN)。语言习得理论认为,儿童从父母和周围的人那里听到的数量有限的话语发展到能理解并说出数量无限的新话语,这是后天学习激发先天遗传机制的结果。由此我们进一步想到,近来的许多研究表明,精神方面的特殊的后天获得的能力跟生理方面的能力一样,也可以沉积为遗传基因的属性并使之普遍化,看来这也是符合人类进化的辩证法的。正是因为遗传基因的共性,“理性主义者”的乔姆斯基才从行为心理学的结构主义转到认知心理学的转换生成语言学,从而使语言习得的理论更加完善。同时,遗传基因的个体差异,也给因势利导的“因材施教”教育原则提供了生理基础。

语言习得理论并不是乔姆斯基的“专利”。语言之可以自然习得,这种现象从语言产生的同时就已经出现了。作为一种理论的总结,它无疑得益于前人的研究,因此它应当包孕传统语文学(philology)、历史比较语言学和结构主义语言学的贡献。例如,在习得过程中,除了强调对内在机能的激发以及自然环境(natual milieu)中的直觉感知以外,也应当重视比较语言学的母语对外语的正负迁移作用(如对学前儿童不宜同时使用两种语言说话),特别是要重视结构主义语言学所提倡的通过重复积累经验与通过模仿形成习惯的学习方法,更要重视功能学派的交际法与情景法,等等。总之,语言习得的内涵与外延很广,我们不能顾此失彼,以新替旧,以一概全。认识偏颇与缺乏全局和发展的眼光,是人性的一个弱点,其实质是为我主义或唯心主义,而其根源则是对人生短暂现象的功利主义反应。

从发展的眼光看,语言习得的对象还不止是语言的离散性和规则性,更重要的是语义在语用中的模糊性与个人运用语言的特殊社会心理特征。这是深不可测的底层,反映了语言的本质。例如黑色幽默,言不为心声、文不如其人、话中有话、口头禅以及行话、黑话与悖论,等等,光从结构上进行形式分析,恐怕难以领悟其中奥妙。

下一页
阅读全文